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

ID:56673100

大小:2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7-03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_第1页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_第2页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_第3页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技能人员管理办法技能人员管理办法  技能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做好公司技能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相干规定及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能人员。  第2章技能人员的分派管理第3条分派管理工作程序第4条提出用工需求: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用工需求,并填写《用工需求表》(见附件1)。  第5条平衡资源、安排人员:人力资源中心依照用工需求和现有资源进行兼顾

2、平衡,公道安排适合职工到相应工作岗位,并向相干职工开具《工作调动通知单》(见附件2)。  第6条职工报到:被分派到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在接到《工作调动通知单》后,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干单位报到。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和相干单位报告。  第7条被分派出去的职工,应安心踏实工作,坚守岗位,如果家中遇有急、难问题,相干单位或本人都可随时请人力资源中心予以帮助解决。  第8条被分派出去的职工,未经有关单位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1切费用自理,连续旷工3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7日的,

3、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9条被分派出去的职工,因个人缘由请假离开项目部(分公司)的,按事假处理,1切费用全部自理。1次性请事假在1个月以上或年度内累计请事假达两个月以上的,公司与其协议消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10条被派出去的职工,在项目上工作不满3个月,年度内出现2次因个人缘由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从第2次请假确当月公司与其消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101条被分派出去的职工因违背单位规定或不服工作安排,被相干单位退回的,回程费用自行承当。因本人缘由累计2次被分

4、公司(项目部)退回公司的,从第2次被退回的次月起,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102条被分派出去的职工,在完成任务后,相干单位应及时调回,不得自主派往其他单位。  第103条人员调回:在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工作的职工,因项目结束或工作需要调回人力资源中心时,相干单位要向职工开具《工作调动通知单》,并通知人力资源中心。调回的人员持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人力资源中心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3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7日的,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3章待分配

5、期间的管理第104条从相干单位调回人力资源中心的技能职工,按规定时间报到后,即进入待分配状态。  第105条职工在待分配期间不得从事第2职业,如果从事第2职业,1经调查核实,从确认的次月起,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106条职工因本人缘由连续待岗1年[不含因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未满的职工、工伤伤残等级为1—6级的职工、从事提早退休工种工作时间到达退休要求的年限且离办理提早退休手续不足3年的职工、从事其它工作岗位且离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不足5年的职工和因休“孕期、产期、哺乳期”(以

6、下简称“3期”)假缘由而连续待岗1年的女职工]的,从连续待岗满1年后的次月起,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107条凡属职工本人缘由连续待岗1年及以上且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即行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第108条凡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内退、退养职工),从事其它有报酬活动的,出现身体伤害、伤亡事故的,1切费用自理。  第109条不管何种缘由连续待岗2年以上的,在双方同等自愿、协商1致的原则基础上,公司可与其签订保存劳动关系的协议,在其“协议”期内,职工本人应承当

7、因保存劳动关系而需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和个人应缴纳部份)。否则,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210条以下时间不计入待岗时间:(1)依法享有的法定公休假期;(2)公司、各中心部门统1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超过3天的;(3)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待遇的时间。  第2101条人力资源中心的所有技能职工,必须详细登记有效联系电话,如果联系方式有变,应主动与人力资源中心联系,及时进行变更。若因此失去联系者,自失联当日起视为脱岗,脱岗时间超过30天的,从脱岗的次月起,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

8、补偿。  第2102条职工在待分配期间,因本人缘由年度内累计2次不服从公司或分公司(项目部)安排工作的,从第2次不服从公司或分公司(项目部)安排规定到岗工作时间的次月起,公司消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第2103条职工在待分配期间,年出勤累计出勤满10个月的,可享受2个月的全额基本工资;年出勤累计出勤满8个月,可享受1个月的全额基本工资;年累计出勤超过6个月但不满8个月的,可享受1个月60%的基本工资;第4章附则第2104条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正式履行,同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