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

ID:56774250

大小:19.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7-08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_第1页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_第2页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泰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阶段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图纸设计、标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名词,对使用不规范名词标注的图纸可不予审查。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分为计容建筑面积和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可建

2、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其他建筑面积。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一切建构筑物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均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大于1.2米)的用于非停车、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等于1.2米的,不管用途如何),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上述所称地下室、半地下室均以规划条件给定的地面标高为参照。(三)坡地建筑被地形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1

3、/3的,该层全部计入容积率;超过1/3、不足2/3的按该层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超过2/3的该层不计入容积率。(四)除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及大型会议室(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外,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层高H≤4.5米。若层高H>4.5米,按H/4.5×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五)低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6米;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0米。层高超过的部分,按高度/标准层层高×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

4、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成套住宅中客厅挑高部分不计算虚拟面积。(六)住宅建筑的“空中花园”、露台,如果是封闭的,按照10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如果是未封闭(半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但一套住宅未封闭(半封闭)的“空中花园”、露台的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上述所称“空中花园”、露台不含建筑顶层、退台建筑形成的。(七)建筑结构内的阳台,按实纳入计容建筑面积。结构外的封闭阳台,按照10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未封闭(半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八)超

5、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非避难空间(如设备间、楼梯间、其他功能性用房),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第五条 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高度小于2.2米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设备夹层、结构转换层。(二)  进深小于0.6米的飘窗、空调搁板、花池、结构板等建构筑物。(三)建筑面积不少于1/2自然层面积的建筑架空层。(四)高度少于2.2米的用于设备安装需要等设计的封闭、独立空间。(五)高层建筑因造型需要等设计的封闭、独立空间。(六)建筑外墙外侧

6、的保温隔热层,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并在报审方案中单独注明保温隔热层面积。第六条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办法》中未尽情形由市规划局认定。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出具规划条件,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按原办法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