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

ID:57154593

大小:212.50 KB

页数:49页

时间:2020-08-02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_第1页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_第2页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_第3页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_第4页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大经济法(第8讲)课件.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经济法(第8讲)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21/7/311第四章债权法律制度一、债的概念二、债的发生依据三、债的种类四、债的变更五、债的履行和不履行六、债的消灭五、债的履行和债的不履行债的履行债务人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也就是债务人完成了债中所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2021/7/313债的履行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要履行主债务和附随义务;债权人必要的协助、接收等义务)2.实际履行的原则3.按照约定条件全面履行的原则2021/7/314思考兴发批发部从甲纸业公司订购“保洁”牌餐巾纸一宗,约定甲于2000年7月7

2、号送货至乙码头,兴发批发部于当日派人接货。交货当天上午11时,甲公司的5名送货员将餐巾纸从船上卸下后,仍然不见兴发公司的接货人员,此时阴云密布,眼看就要下雨。甲公司的送货员领班认为,货已经送到,合同已履行完毕,遂与其他4人一同离去。下午,兴发批发部派人前往接货时,置于码头的餐巾纸因为没有遮盖,遭雨损失过半。该损失应由谁承担?债的不履行债务人没有实施债中所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也就是债务人没有按债的内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分类:全部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2021/7/316债的不履行的责任条件由于债务人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使

3、债权人受到损害,债务人要承担债的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以下情况可免除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1.不可抗力;2.由于债权人的过错;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除责任的条件2021/7/317六、债的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的清偿债的抵消债的免除债的混同债的提存当事人死亡2021/7/318(一)债的清偿债务人完成了债中所规定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实现,因此债的法律关系即行消灭。债的目的是当事人利益的实现,即债的履行或清偿。2021/7/319(二)债的抵消法定抵消合同法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

4、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约定抵消合同法100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2021/7/3110案例王某于1999年10月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王某将其位于滨海路3号的一套公寓住房出租给李某,每月租金500元,租期2年,超过时间每月租金按800元计算,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交还房屋时一并交付。租赁合同签订后,李某搬入该住房。2000年3月,王某经营的木器加工厂因签订了一项业务

5、急需资金,遂向租赁人李某借款1万元(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双方约定1年内归还。2001年3月,李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1万元及期间的利息。王某则提出将自己的1万元借款及利息共11000元与李某所应交的全部租金12000元相互抵销,李某支付1000元的差价。由于李某的儿子急需6000元钱交学费,遂拒绝了王某的要求,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所欠的主债务及利息共11000元。(三)债的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的意思表示。债务免除成立后,债务人即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存在。免除不得损害第

6、三人的利益,如债权人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时不能损害其作为债务人的相对人即债权人的利益。2021/7/3112(四)债的混同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如公司各并、自然人继承等。《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如应收账款质权。2021/7/3113案例(自然人继承混同)柯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投资,失败后一直无力清偿。李某因购买房屋需要用钱,只好向柯某的儿子小柯借了2万元。不久以后,柯某因病去世,小柯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父亲的全部遗产(价值10万元的房产)。(五)

7、债的提存债务人因有一定的情况的出现,请求法院或法律规定的提存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为目的,把债的标的物交付上述机关的法律行为。一定的情况: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债权人迟延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2021/7/3115(六)当事人死亡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非人身性质的债只是债务主体的变更2021/7/3116第四章完第五章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三、代理权的滥用、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2021/7/3118一、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

8、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关系。2021/7/3119第三人(相对人)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的特征1.代理进行的活动,必须是有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