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

ID:57933321

大小:2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4-04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1页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2页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3页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4页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

2、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 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6审核。    第二章 会计制度  第七条 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 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

3、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 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 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

4、行政机关。   第三章 资金管理6  第十五条 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 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银行帐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由本所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十七条 本所每日现金节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 收入的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本所按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实行收入的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本所业务收入按下列比例划分各项资金:  (一)收入总额20

5、%为企业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和集体福利等;  (二)收入总额60%用于本所人员的个人工资、福利支出,具体比例由合伙人律师会议确定;  (三)收入总额10%用于固定资产的增长;  (四)收入总额10%作为积累金。  第二十条 本所律师的全部收入亦按有关规定的比例划分;人员的酬金标准和方法按司法局的规定支付;剩余的部分纳入本所积累金和企业基金。  第二十一条 本所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不准私自收取费用。   第五章 管理费用6  第二十二条 本所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本着精打细算

6、的原则节约使用。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或允许单位自行规定的,按本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费用管理就根据国家许可的范围并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尽量将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个人。  第二十四条 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一次列入相应的管理费用,其他需要待摊的费用,按受益期限确定分摊额,分摊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 本所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招待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单独列支。  第二十六条 本所开办费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第六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所的

7、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三百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二十八条 本所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 本所各项固定资产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七章 财务检查与责任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要对本所的财务状况及成果进行定期分析,着重于合法合规、控制费用、增收节支方面,并向合伙人律师会议6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律师会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财务人员也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检。  第三十二条 财务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

8、税款、管理费、会费是否按期足额交纳;  (二)各项业务收入是否合理并全部入帐;  (三)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四)会计记录是否准确,后续是否齐备,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五)财产是否完整;  (六)专用基金的提取是符合规定;  (七)依财务规定、制度应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