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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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司法考试形势下法学教育创新  大学扩招以来大多数专业都面临着就业的难题,2002年以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更是低于平均水平。2008年以前不允许法学本科大四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政策更是为本来就业率不高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雪上加霜。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中在报名范围等方面有所调整,其中对在校法学本科学生影响最大的就是: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2、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新政的颁布为在校本科生提供了取得就业资格的机会,也为本科教育提供了一定的方向指导,把司法考试制度与本科教育结合能使本科教育从单纯的理论教育走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  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  司法考试新政实施之前,法学本科生只有在获得学士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而2008年司法考试新政颁布之后,允许大三学生参加考试,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在时间上的断层就消失了。二者之间虽然存在不同之处,但是联系更加紧密。一方面法学教育是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司法考试制度功能的发挥,离不开法学本科教育

3、的支撑。没有良好的法学本科教育,司法考试就缺乏充足的优秀应试者。另外一方面,司法考试有助于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确立和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的完善。  (一)法学教育是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司法部在关于司法考试的公告中明确规定参加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之一就是:考生具备“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由此可见,法学本科教育是司法考试的基础,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司法考试的生源质量。司法考试制度作为一种行业准入制度,其基本的职能是检验以后将要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考生是

4、否掌握了所应当具备的知识和应用能力,以保证国家司法活动和与司法活动相关的法律职业活动具有比较高的水平。试想如果大学法学教育水平低下,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落后,课程设置不合理或脱离社会实际需要,最终没有培养出合格的毕业生,那么通过司法考试的方式来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将如何实现?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促进作用  法学教育对司法考试制度也存在着依赖的一面。司法考试是容纳和消化大学“产品”———本科毕业生的一个重要出路。法学本科生在毕业时的出路无非有两类:一类是考研,继续深造。一类是直接就业或自主创业。直接就业的学生要

5、想找到与专业对口的工作,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具有优势。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被纳入到大学法学教育这个共同的知识背景条件下,法学院必然要为那些未来准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培养。在司法考试背景下,法学教育要及时审视自身教育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善。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司法考试新政策出台之前不允许大三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导致了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竞争不过那些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学硕士生。同时法学本科教育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也遭遇困难。  (一)法学本科教育定位

6、与法律职业的要求脱节  关于法学教育的定位主要有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模式。通识教育指非职业性和非专业性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健全的个人和自由社会中健全的公民,通识教育就是在大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共同科目课程的教育,其目的是使大学生具备基本思维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而职业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训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就是一种通识教育,因为尽管我国法学教育机构的渊源、主管的部门不完全一致,但是学制、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等都是一致的,教学内

7、容和教学方法也大同小异,这些共性说明本科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在这种教育定位下,法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没有自觉地贯穿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同时法学教育也缺乏法律职业部门的参与和引导。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的重要后果就是: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推进,需要大量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另一方面,我国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法学专业功底不够扎实,对知识掌握的深度不够,同时又不具备处理法律实际问题的经验和能力,导致法学毕业生的工作能力与他们所将要从事的职业要求相去甚远。例如,审判、

8、检察业务需要大量法律专业人才,但实际条件决定,大量未经正规法学教育的人员长期从事法官或者检察官职业,而大量经过正规法学教育的学生却难以进入法官或者检察官队伍。  (二)法学教学内容脱离实际,课程设置不合理  现在的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而这点正是法学教育所欠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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