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

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

ID:58328009

大小:84.18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9-12

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_第1页
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_第2页
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_第3页
资源描述:

《佛光大学学生赴交流学校担任交换学生实施办法.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佛光大學學生赴交流學校擔任交換學生實施辦法學年度第次行政會議通過第壹章總則第條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展國際交流,提高本校學生外語能力及拓展國際視野,規範在校學生赴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專院校進修者,訂定「學生赴交流學校擔任交換學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條本辦法所指外國大專院校,係指與本校簽訂學術交流協議,且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外學校。第條學生經交流學校拒絕入學或交流學校所管轄國家拒絕入境者,本校不負責重新分發。第條交換學生經核准者,其赴交流學校進修所需辦理事項,除本校公告可協助辦理

2、者外,皆需自行辦理。第條學生於交流學校修業期限,每次以一年為限。第條具役男身分之交換學生,應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辦理出境事宜。第貳章甄選作業第條申請資格:一、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以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唯不得以此為由,申請延修或延遲畢業)。二、操行成績前一學期平均需達分以上,以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分以上。三、經系(所)主任同意。第條本辦法受理申請時間以公告日為準,申請學生於報名時需檢附下列相關資料:一、申請書(見附件)一份。二、前一學期中英文成績單一份。三、推薦函一份。四、中英文讀書計畫書一份。五、符合交

3、換學校要求有效期限內之該國語言測驗成績證明文件,或經由本校授課教師開具之語言能力證明。六、其他相關有助甄選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1/3第條交換學生之甄選,由研發處公告甄選事宜並受理申請,經申請學生之系(所)主任與院長推薦審核後,並依規定時間內,經教務處審核,送研發處彙整,提送本校「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審議,簽請校長核定錄取名單。第條本校「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由研發長、教務長、學務長、學術交流組組長、申請學生所屬學院院長、外國語文學系主任組成,會議由研發長擔任主席。第参章學籍與學雜費處理第條交換學生除另有規

4、定外,應繳本校全額學雜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交換學生應依各計畫合約規範繳付交換學校之費用。第條交換學生之學籍、畢業規定等均比照校內學生處理,各學期應依規定在本校完成註冊,並計入修業年限。第肆章選課與成績處理第條交換學生應與交流學校選課後十五日內,主動與本校所屬學系確認其抵認課程名稱及學分數,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所修學分,每學期不得低於六學分。第條交換學生與交流學校退選所修課程,應於交流學校學期結束一週前通知本校所屬學系。退選後選課未達六學分者,該學期視同休學。第條本校研究發展處學術交流組或學生所屬院、系應協調交流學校將

5、交換學生修習之成績以百分法計算,並於本校學期結束日後二個月內送交本校所屬學系審核後,送教務處複審及登錄。若因外國學制不同須先與本校協議。第條交換學生未事先取得本校所屬學系同意,於交流學校修習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出國期間所修習之科目學分均比照校際選修方式辦理,得由各系所酌予採認(修習語文課程得抵認選修課程,每學期至多抵認學分,無法確認學分數者,以小時抵認一學分),並登錄於學生歷年成績表,並列為畢業學分數。第條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修習之成績,無論是否列入畢業學分,均應送交教務處登錄,並得列入學期排名及平均。學科因交流學

6、校之國情或規定無法配合明確評定學科分數者,僅依學系審查承認之學分數登錄及承認為畢業學分數,該學科成績分數不予登錄及納入計算。第伍章其他第條相關權利義務,係依本校與交流學校簽訂之協議書內容為準,如有2/3未盡事宜,經兩校再協議變更後,則依新協議或變更之內容為準。第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則依本校「學則」與相關規定辦理。第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3/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