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律本科自考房地产法00169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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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法(00169)名词解释1不动产:主要是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学理上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用途或价值的物称为不动产。2房地产:是指可开发的土地及其地上定着物、建筑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3地产:是指土地和固着其上不可分割的部分所共同形成的物质实体以及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4房产:是指个人或者团体保有所有权的房屋连同保有使用权的地基以及依托于房屋、地基物质实体上的权益。5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6房地产开发(广义):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

2、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7房地产开发(狭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8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9房地产法:是指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部门,由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组成。10土地所有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3、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11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12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是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3相邻权: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都要尊重其他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给予一定方便或者接受一定的限制。1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15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

4、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16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17抵押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清偿受担保的债权的权利。18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记载于登记簿公示的行为。19土地登记: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20房屋登记:是指房屋

5、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21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22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23转移登记:过户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从转让人转移到受让人时办理的登记。24更正登记:是指对不正确的不动产登记进行更正的登记,其前提是登记错误,包括记载的事项有遗漏。25异议登记: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情况下,把真实的权利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记入登记簿,使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第三人

6、也不能主张依据登记的公信力受到保护。26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旨在使物权于未来发生变动的债权所为的登记,以及个别情况下保全尚未登记的物权所为的预备登记。27注销登记: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28查封登记:土国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上加以记载。29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足额补偿为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的行为。30土地储备:是指立足于为将来利用目的而取得现有土地并持有的行为。31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

7、照区域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对一定区域内的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拆迁、补偿、安置,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区域内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前期开发活动。32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的制度。3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

8、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34城乡规划: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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