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

ID:59577429

大小:95.3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11-13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_第1页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_第2页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_第3页
资源描述: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物品借用规章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后勤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制本管理规定:第一条:凡属生活部管理物品,均由生活部失物招领组负责管理。第二条:每学期始末由生活部管理人员将储物室所有物品清点登记,核对后备案。第三条:学校各所属部门或学生活动借用物品,并获得生活部部长张洛铭准许后,应在物品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并由部门或活动负责人在物品借用登记表上签字。生活部根据物品借用登记表上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借出(借用负责人需抵押有效证件)。归还时,应对照登记情况进行核查。第四条:各所属部门每次借用物

2、品应指定专门负责人借用物品由其负责人负责保管、合理使用、按时归还。第五条:借用物品时,借方须对物品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情况。如果物品在借用期间遭到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部门)按照原价赔偿(详见附录);未经登记拿走物品的,一旦发现,生活部有权立即追回物品,并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第六条:按时归还所借物品。因故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在归还期限截止前向生活部部长张洛铭提出书面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无正当理由的将会有相应处罚措施(详见附录)。物品借用人无权在借用期间将物品转借其他部门、组织或个人使用,否则后

3、果自负。1/3.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校学生会生活部具有解释权。西工大校学生会生活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附录物品丢失或损坏具体赔偿制度1.若物品丢失,将由借用方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借用单位或部门负次要责任,两方共同对所借用物品进行全额赔偿;2.若物品损坏,则由借用方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借用单位或部门负次要责任,两方共同对所借用物品维修所需金额进行支付;3.物品丢失或损坏后,应立即与生活部部长张洛铭联系并汇报,与生活部相关人员商定具体赔偿方案和限定归还日期并登记后方可进行赔偿措

4、施;4.逾期未归还者应立即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初归还物品外应上交逾期罚款(所借物品价格X10%每天);5.借用单位或部门应赔偿一定金额的因物品缺失而造成的损失费用。2/3.3/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