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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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内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我局制定了《内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内江市规划和建设局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抄送:各县(区)质安站、市属施工企业主题词:建设工程住宅质量验收实施细则12内江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2、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第三条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

3、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市、县(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实施。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7、已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验收12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派员

4、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第六条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前,验收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2、配备好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施工单位应对室内已做好的暗埋水、(强弱)电管线的走向区域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等标志清楚。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1、按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专业小组,并依据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2、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

5、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验收小组应及时标注并记录;4、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分户验收结论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并根据验收结果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第八条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则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同时由建设单位组织12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并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经设计单位认可,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

6、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该单位工程的进行验收。第九条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2、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3、门窗安装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6、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第十条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七个工作日内将汇总填写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

7、起汇总)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第十一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随机抽取部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分户验收记录表》等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观感验收)时对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第十二条经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核抽查合格后的住宅工程,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2第十三条在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组的工作予以监督。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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