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违约金-专项培训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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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金-专项培训什么是专项培训费专项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因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出的专门费用。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对于专业知识的培训一般是为了员工长期的发展,跟员工履行所进行的工作不是必须的。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在服务期协

2、议中明确专项培训费的构成,除培训费用外,还应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专业技术培训是服务期协议存在的唯一条件,提供住房、汽车、户口等特殊待遇已经不能约定服务期了。如何认定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1.培训的内容和目的。职业培训的内容一般以劳动者从事日常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为主,有时也涉及一些辅助性知识的学习,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日常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专业技术培训的内容则较为专业,一般都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单位成套引进设备后,需要培训专门的人员负责该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送劳动者到相关机构进修,以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或从业资格;单位为拓展某项业务

3、,选送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以掌握从事该新业务所必需的技能,等等;上述培训的内容一般是劳动者事前并未具备的知识或技能,或者劳动者虽然具有相应基础,但并未深入掌握以及尚无法熟练运用的特殊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能胜任更高层次或更加专业的工作。2.培训的对象。职业培训的范围一般没有特殊限制,可能包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或者从事某—工种的全体员工,是普及型的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的对象是个别的劳动者,而且通常都是用人单位经过严格挑选后确定的人员,是专业型和个体型的培训。3.培训的形式。职业培训一般无须专门脱产进行,通常是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集中授课、集中训练,或者边工

4、作边接受训练,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较少。专业技术培训由于培训的内容比较专业和复杂,通常要劳动者脱产进行学习和进修,培训的时间较长。不过现实中也有要求职工利用周末时间进行学习,进修。4.培训的费用。职业培训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纳入日常的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具体分摊到每一员工的金额一般都不会太高。专业技术培训所需要支付的培训费用通常较高,且用人单位可能还需要为此另外付出交通费、食宿费、培训津贴等附加的费用,上述培训费和开支需要用人单位纳入专项培训费用和预算进行开支专项培训费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6条的规定企业只有向劳动者支付了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才能视为向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

5、训费用,即认定专项培训费用必须具有支付凭证,这是对专项培训费用的认定提出的要求。同时,专项培训费用并不仅限于企业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支付的直接费用,也包括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该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当然,这些费用也需要有支付凭证。工资是否属于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其他直接费用。那么工资是否属于其他直接费用了?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有的观点认为属于,企业给职工提供脱产费用,在这期间职工不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应归入培训费用。也有观点认为不属于。因为工资不属于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产生或者说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1994年10月劳动部办公厅发,劳办发[1994]第322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违约金的支付问题一、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离职,且公司不存在违法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

7、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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