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

ID:62870066

大小:69.02 KB

页数:10页

时间:2021-06-25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_第1页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_第2页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_第3页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_第4页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doc11(范本).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行和加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区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以上、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新建住宅小区。其他住宅楼群,实行物业管理的,也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住宅小区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治安、环境容貌等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本办法所称业主,指住宅小区内住

2、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非业主使用权人根据业主委托,可以享有业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四条住宅小区应当积极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微利服务企业,可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有关优惠政策。第五条物业管理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物业管理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市交通、卫生、公安等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小区物业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3、。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合住宅小区内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社会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与服务的项目,居委会不再提供有偿服务。第七条市物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二)负责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工作;(三)负责市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四)负责住宅小区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缴交、使用的管理工作;(五)负责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六)负责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的备案工作;(七)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创优评比工作第八条住宅小区已交付

4、使用且入住率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时,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从事前期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市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建立住宅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业主管委会)。业主管委会由住宅小区内业主选举的代表组成。第九条业主管委会的权利:(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业主,维护其合法权益;(三)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并负责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和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审议物业管理公司有关物业管理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五)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

5、执行。第十条业主管委会的义务:(一)根据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及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接受住宅小区内业主的监督;(四)接受市物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具体实施物业管理的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有市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

6、市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具体规定;(二)依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具体规定,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三)依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四)有权制止违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修缮、绿化、保安等公司)承担专项管理服务;(六)开展便民利民的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住宅小区管理经费。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一)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依法经营;(二)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业主的监督;(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请业主管委会审议和认可;(四)接受市物业主管部门及住宅小

7、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检查和监督。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业主管委会或个人的委托,在住宅小区有偿开展下列物业管理活动:(一)有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二)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三)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及绿化设施的维修;(四)保安及公共秩序的事务性管理;(五)集贸市场和其他商业网点的管理;(六)车辆进出及停放的管理;(七)单位和住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住宅小区内的管道煤气、通讯、户外水电、有线电视、路灯和连接井以外的市政设施由各专业单位负责维修与养护;各专业单位也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与养护,其费用由各专业单位支付。第

8、十五条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委托双方应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管理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