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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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破产管理人何时选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其法律意义在于选任时间的确定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保护和平衡问题。在破产立法史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就破产程序的开始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制度,即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多数国家的破产立法大多受这两种制度的影响,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也都与这两种制度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因此,讨论破产管理人选任时间问题,应首先介绍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一)破产宣告开始主

2、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下的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1.破产宣告开始主义下的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实行破产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债务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未发生任何变化,其财产当然不受约束,仍由债务人支配。因此,法律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形下,如有保护债务人财产的必要,则通过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由法院来实现。破产程序开始于破产宣告,破产财产在破产宣告时当然构成,并受破产程序约束,破产人失去对其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应依法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因此

3、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应当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和破产宣告同时进行。日本《破产法》第142条规定:法院在破产宣告的同时,选任破产管理人。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第64条规定: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在这种立法例下,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实际上就是破产财产管理,财产管理人只以破产管理人为限。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到破产宣告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实际上是由法院对是否宣告破产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期间,也就是说经过该段时间的审查,法院有可能宣告破产,也有可能不宣告破产。这样就比较有效地避免了竞争对手恶意

4、利用破产申请的方法损害债务人利益。但是这种做法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在真正需要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时候,这段时间也给了不诚实的债务人的逃脱责任、转移和隐匿财产以及个别提前清偿的机会。282.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下的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在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下,建立了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破产程序并没有开始,除非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务人的财产不受任何约束,自然也没有对债务人的财产如何管理的问题。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至破产案件宣告前,债务人虽然没有被

5、宣告破产,但是破产程序已经开始,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普遍约束力及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受偿利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实现破产程序固有的保全财产的属性,债务人不能再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应当依法移交法定的临时财产管理人(OfficialReceiver,InterimTrustee),由临时财产管理人负责对债务人财产的全面管理。美国《破产法》第702节专门对临时破产受托人进行了规定。英国《破产法》规定由官方接管人来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正式的破产管理人被选任时,临时破产管理人的任务即告终结。

6、已由临时财产管理人接管的财产,转变为破产财产,应当由临时财产管理人移交破产管理人实施占有、支配,并予以分配。如果正式破产管理人没有及时被选任,上述临时破产管理人则成为正式受托人接管破产财产。可见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不仅没有忽视对破产程序支配的财产的管理,而且建立了临时破产管理人和破产管理人制度,实现了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财产的全面约束,从根本上保障了全部债权人的受益权利。29(二)对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两种制度的评析1.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两种制度在功能效用上的一致性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7、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从以上对两种制度的简介中得知,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的区别主要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时间不同,由此决定了对债务人全部财产进行程序性控制的时间和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时间也不同。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基于对债权人整体受偿利益的保护,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往往采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控制债务人财产,以弥补破产管理人选任前对债务人财产缺乏有效管控的制度漏洞。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在破产宣告前,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与破产受理开始主义在破产宣告

8、前,二者实行的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事实上在功能效用上没有实质性区别。1.两种开始主义制度的利弊比较比较破产宣告开始主义和破产受理开始主义两种制度,特别是在现代破产法律制度框架下分析其利弊,只需对两种制度的实质性区别进行比较即可。现代破产法制度在严格意义上不应称为“破产法”,因为现代破产法制度的设计不仅仅包含破产清算程序,还包括了重整程序和和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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