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

ID:35521227

大小:4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25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_第1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_第2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_第3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_第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通知各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为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体系,结合我县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现状,就进一步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运输企业应加强和规范车辆技术管理,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及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营运,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运输安全工作的基础,运输企业应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

2、要求,建立并完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技术档案和从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保险、交通事故记录等。从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主要内容为:驾驶员考核表、个人基本信息及安全记录表、安全驾驶、源头治超承诺书,安全责任书、聘用合同等(格式见附录)。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使用擅自改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教育驾

3、驶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安全例检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不开“病”车上路,保障运营安全。运管所将对企业的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管理不力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对使用擅自改装或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货车从事营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规定,进行严厉打击,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加营运。二、客运站应加强对出

4、站客车安全检查,严禁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所有客运车辆在发车前,客运站必须按照《安徽省汽车客运车辆进出客运站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安检台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质检员资格。同时,要把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配置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每一台车逐项、认真进行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从事营运。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运管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规定,

5、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各客运站应对进站配客、对开的班线车辆建立安全档案、台账,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三、综合性能检测站必须认真执行检测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和等级评定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规定进行检测,严格车辆外观、底盘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分工明确,权责到人,做到“谁检查、谁签字

6、、谁负责”,出具真实、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运管所对检测报告进行严格审核,严把车辆技术关。对在检测中发现的擅自改装车辆或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应迅速将信息报至运管所,以便及时查处违章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四、维修企业应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作业,切实保证维修质量。各维修企业严格按照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DB34T/706―2007《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规范》等标准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

7、业,不得缺项、漏项,严格实行“三检、送检”、“质量承诺、保证期”制度;健全并规范维修档案;严禁不维护,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对签订《维修合同》的车辆,维护期限前5日内应对车主进行告知。运管所将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维修企业不按规范、标准维护、擅自减少作业项目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特别对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和签发虚假合格证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分别处以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和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8、销其经营许可。通过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维修市场秩序,把好车辆技术关。五、车辆技术档案的有关要求(一)运输经营者在新办或审验《道路运输证》时,应按规定健全车辆的技术档案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信息档案。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记载及时、信息完整、准确。档案格式详见附件(二)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健全和规范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单证齐全、关键岗位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