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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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项目生产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等进行危险源识别,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1、基坑作业;2、人工挖桩作业;3、陆上钻孔灌注桩4、起重吊装作业;5、脚手架;6、高空作业;7、爆破作业。下列根据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以下监控措施:第一章沟槽和基坑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在开挖沟槽、基坑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2、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3、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4、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开挖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1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7、挖土过程中遇有大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辩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8、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的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9、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10、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11、从槽、坑、沟中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12、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第二章人工挖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人工挖扩孔桩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2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挖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3、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4、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时,要进行强制通风。下班或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5、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6、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7、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8、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第三章吊装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一)、一般规定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11.5246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持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A、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B、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4C、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D、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E、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F、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G、吊装构件重量计算。H、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L、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A、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B、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C、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重量。D、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E、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F、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G、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H、严格执行“十不吊”

5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3)、挂钩工必须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A、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B、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C、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D、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E、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F、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栓挂方法。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二)、基本操作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件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6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方式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6、吊挂作业遵守以下规定:A、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B、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C、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D、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A、捆绑必须牢固。B、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C、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7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少于8-10。(三)、构件及设备的吊装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四)、吊索具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8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型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锁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吊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A、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B、出现拧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C、钢丝绳直径减少7%-10%。D、钢丝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业变硬。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第四章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1、脚手架工程必须由施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依据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92、对高大异型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验收结果,局属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提出对施工方案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认真采纳专家提出的建议。3、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负责现场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认。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和脚手架支搭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有关脚手架技术要求、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得使用。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并经体检后,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6、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行为和隐患必须及时制止。7、脚手架搭设及实施作业必须遵循下列要求:7.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简图,地基处理、杆件连接要求等进行施工。7.2对脚手架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并使排水畅通。对高大脚手架或荷载较大的脚手架还应按设计要求对场地土进行原土夯实、加设垫层等加固处理。7.3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严禁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7.4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必须符合构造要求。

107.5脚手架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7.6脚手架要设置1.2m栏杆和0.18m的挡脚杆。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7.7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7.8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7.9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可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7.10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7.11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7.12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7.13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加10m应再加设一组。缆见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7.14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上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第五章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11.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5.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接为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6.单面梯工作时角度以75度左右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连续时,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8.在有斜面的建筑结构层面上,应有防滑措施。第六章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一、炮眼施工

12(一)人工打眼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3、应随时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4、钎柄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二)机械打眼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二、爆破的安全距离(一)爆破中产生的飞石1、防止飞石的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R=20Kn2W式中R-防止飞石的安全距离

13n-最大一个药包的爆炸作用指数,n=r/W(r-漏斗半径,W-最小抵抗线长度);K-与岩石性质、地形有关的系数,一般选用1.0~1.5。2、为保证安全,应按上式计算所得结果再乘3~4的系数;3、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止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按规定要求选择;(二)爆破震动波及建筑物的距离爆破产生的震动波对建筑物的影响距离,一般按下式计算:R0=K0ΑQ2/3其中R0-爆破地点至建筑物的安全距离(m);K0-根据建筑物地基的土石性质而定的系数。α-依爆破作用指数而定的系数。Q-爆破装药量(kg)(三)空气冲击波的距离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可按下式计算:RK=KBQ1/2式中RK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m);KB-与装药条件和破坏程度有关的系数。Q-爆破装药总量(kg)(四)爆破毒气的距离爆破毒气的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Rg=KgQ2/3

14式中Rg-爆破毒气的距离(m);Kg-系数,平均值采用160;对于下风向,按计算结果的距离,应增大一倍。三、防震及防护覆盖的措施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或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震及防护覆盖,以减弱震动的影响和碎块飞掷。(一)防震措施1、分散爆破点:对群炮采取不同时起爆的方法,达到减弱或部分消除震动波对建筑物的影响。如采用延续2s以上的迟发雷管起爆,震动影响可按每次起爆的药包重量分别计算。2、分段爆破:减少一次爆破的炸药量,采用较小爆破作用指数n,必要时也可采用猛度低的炸药和降低装药的集中度来进行爆破。3、合理布置药包或孔眼位置:一般的规律是爆破震动的强度与爆破抛掷方向的反向为最大,侧向次之,抛掷方向较小;建筑物高于爆破点震动较大,反之则较小。4、开挖防震沟:对地下构筑物的爆破,可在一侧或多侧挖防震沟,以减弱震动波的传播,或采用预裂爆破降低地震影响,预裂孔宜比主炮深。5、分层递减开挖厚度法:为减轻爆破震动对基岩的影响,可分层减开挖厚或留厚度不小于200~300m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或风镐(铲)清除。(二)防护覆盖的措施

151、地面以上构筑物或基础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护线,再在草垫或草袋上铺放胶管帘(用长60~100cm的胶管编成)或胶垫(用长1.5m的输送机废皮带联成)作第二道防线,最后再用帆布棚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胶帘(垫)和帆布应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牢。2、邻近建筑物的地下设备基础爆破,为防止大块抛掷,爆破体上应采用橡胶防护垫防护。3、对崩落爆破、破碎性爆破,为防飞石可用韧性好的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破影响的部位。4、对路面或钢筋混凝土板的爆破,可于其上架设可拆卸或移动的钢管架,上盖铁丝网(网格1.5×1.5cm),再铺上草袋(内放少量砂、土)作防护。5、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也可于其周围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得小于500mm。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护。四、爆破方法(一)炮眼爆破法1、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用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及雷管引起爆炸。

162、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等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3、同时爆破若干个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二)裸露爆破1、药包的厚度不应大于被炸物块底面积的宽度。2、药包上的覆盖物应用不易燃烧的柔软物体,但严禁其中夹有石块等坚硬之物,以免爆破时石块抛掷伤人。3、当石块较大设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应注意药包的位置及起爆顺序,并且采用电雷管起爆。(三)深孔爆破法1、堵塞时靠近炸药一侧应用预制炮泥,其余可用砂或细石混合渣填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最小抵抗线的长度。2、如单独药包且炮孔深度小于10m,可用火花起爆;当炮孔较深或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必须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但用导爆线必须贯穿全部药包。六、瞎炮的处理(一)产生瞎炮的原因分析1、电雷管导电线较差,导爆索潮变质,炸药逾期较长并已受潮失效。2、电爆网(线)连接方法错误、漏接、联结不牢,接触电阻过大;线路损伤产生接地,局部漏电、短路;起爆体制作、装置不符要求。

173、炮眼装药或堵塞时,炸药与雷管分离;导火索、电爆管、电爆网(线)路受损坏形成断路。4、起爆电流不足或电压不稳;网路计算有错误,致使每组支线的电阻不平衡,发生某一到路达不到所需的最小起爆电流。5、在同一网路中,采用了不同厂、不同批、不同品种的电雷管。6、炮孔内有渗水,致使药包和雷管受潮失效。(二)瞎炮的处理方法1、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索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接通电源起爆。2、当炮孔深在500mm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工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可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3、距炮孔近旁600mm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但新钻眼与原瞎炮眼一定要平行。4、如炮孔底仍有剩药时,可重新加起爆药包起爆。5、深孔炮可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洞室瞎炮处理与深孔瞎炮相同,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的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6、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来,也不准拉住电雷管上的导线,把电雷管从炸药包内拔出来。

187、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不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安全处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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