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暨重庆市运政执法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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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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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赣湘桂闽五省区省际道路运政联动执法办法(试行)为协调粤赣湘桂闽五省区(以下简称五省区)省际道路运政执法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五省区运政执法情况,有效联动、整合力量查处各种违法运输行为,建立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推动五省区道路运输一体化进程,经五省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以下简称成员省)协商,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通过建立粤赣湘桂闽五省区省际道路运输运政执法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五省区运政执法动态,发现和处理五省区省际道路运输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促进省际道路运输管理现代化、信息网

2、络化、执法联动化建设。五省区运政执法联动机制本着“依法行政、互通信息、联动及时、执法统一、高效服务”的基本原则,建立起一个长期协调稳定的动态跟踪、处理系统,确保五省区道路运输规范、安全、高效、通畅。二、运政执法联动机制的组织7为保证五省区运政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有效实施,在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的框架下设立运政执法联动专员及联络员。各成员省分管运政执法的局(处)长为联动专员,运政稽查科长为联络员。在秘书处的协调下建立联动执法联络会议制度。联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应

3、成员省提议,由秘书处确定召开。会议地点和时间由秘书处商有关省确定。定期分析五省区道路运输市场动态,总结交流运政执法工作经验,研究协调联动执法工作。三、运政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一)建立五省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首接责任制,及时处理道路运输举报、投诉。受理移送、通报、举报、投诉案件时,如情况紧急,受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如涉案车辆仍在本辖区内,应立即组织力量依法处理;如涉案车辆己驶出辖区范围的,应将情况通报涉案车辆可能经过或终到地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通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做

4、好记录,及时进行核查或通知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查。查获涉案车辆后,应将查处情况反馈原通报或转报的运管机构。(二)建立营运车辆违法运输通报制度。查处其他省的违法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通报:1、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71、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2、不按核准的起、讫客运站点进站经营,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3、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4、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

5、辆或者将旅客移送他人运送的;5、被查获的违法运输车辆超过法定期限未接受处理的;6、有暴力抗法行为的;7、其他需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的。成员省的各级运管机构应逐步利用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营运车辆违法运输通报制度,实现网上通报。在各成员省未联网之前暂对营运客车实施通报制度,由违法运输案件查处地的运管机构按统一的格式(见附表)用公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所属省、市、自治区的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将汇总情况向对方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通报,重大案件随时

6、通报。7(三)统一通报、举报、投诉公用电话号码。为方便联络,确保运政执法快速、高效,解决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不统一等问题,在五省区各级运管机构启用统一的电话号码。具体的操作方式拟秘书处统一申请办理。在统一号码未获准前,由秘书处负责收集各成员省的各级运管机构的电话号码编印发各省,秘书处委托湖南省运管局承办。(四)设立专用电子邮箱。五省区的各级运管机构均应设立电子邮箱,专用于违法运输案件处罚等情况的通报工作和反馈运政执法情况。(五)研究和开发运政信息系统交换平台。计划用二到三年时间建立五省区运政信息交换平台,并

7、在各成员省现已开发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对接,使所有成员省形成有效的立体监控体系。上述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以及应用所需经费由各成员省负责分担,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上报国家交通部,争取列入国家科研项目,取得国家交通部对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六)在五省区运政执法联动机制试行期间,由秘书处发布运政联动执法信息简报。简报信息来源由五省区运管局负责,基层运管机构也可直接向秘书处报送。每季至少一期,发至国家交通部公路司和成员省运管局。同时,将信息全文在秘书处所在省运管机构的网站公布。(七)联合稽查执法。1、遇突

8、发事件、重大节假期等情况需在五省区开展统一稽查行动的,由秘书处征求各成员省意见后行文执行。2、各成员省之间可以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可商定开展区域性的联合稽查执法活动。应对方省邀请可派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协助开展稽查执法活动。73、在各成员省交界处需设置稽查站的,一般由相邻两省共同设立联合稽查站。如条件确实不允许,需单独设置的,两站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两站过近,形成重复检查、检查过滥的情况。具体的设站方案由相邻地级市运管机构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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