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家祭礼及家祭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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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家祭礼及家祭形态研究摘要:宋人家祭形态包含庙祭(含寝祭)与墓祭两面。庙寝为时祭的主要场所,而焚黄则一般在墓次进行。在时间轴上衡量二者的频率,当以庙祭为主,从文献记录的次数来看,则上墓焚黄更受重视。朝廷礼典的影响,在墓祭层次得到很好的贯注,但在更常规及更具经典合理性的庙寝时祭层次,则现存时祭文字并未体现出焚黄文般的政治意涵。北宋中叶始的朝廷家庙制度的议订以及私家家祭礼书的修撰,或可理解为正是在着力弥补这一空白。关键词:祭文;庙寝时祭;寒食墓祭;焚黄宋代家祭礼,以其上别隋唐贵族之制,下启明清宗祠之俗,素为学界所关注。正因家祭礼在中唐以后发生复杂的变迁,自北宋中叶起,朝、野对这一仪制,论

2、说纷纭,呈现出不同的探索趋向,国家规范与私家修撰之间,存在某种紧张感。而民间实际的家祭实践,也因此呈现出种种复杂的样态。新的家祭礼样式,正是在这种混沌的状态中,在朝、野的矛盾与协调的过程中,逐步酝酿出来的。因此,要了解宋代家祭礼的发展方向,我们有必要分疏宋人家祭的复杂实况,这是本文所面临的任务。一、唐宋家祭形态递嬗之大略15关于宋人家祭的实况的探究,先行研究已有富于启示性的探讨,但由于材料所限,所遗疑义尚多。本文没有能力对宋代家祭实况作全面的探讨,只是试图根据宋人祭文来勾勒宋人家祭的一般形态。在此之前,笔者先要引述三则关涉唐五代的材料,以导入对宋代的讨论。其一为北宋王禹�所作《一品孙郑

3、昱》一诗,该诗前半叙述:卜葬得假告,南出安上门。鞭马六十里,暮投中书村。村翁馆我宿,茅屋欲黄昏。有客忽投刺,自称一品孙。气貌不凡俗,因为开酒樽。坐久问家牒,其族大且繁。池州有清节,滥觞发洪源。太傅擅鸿笔,入相又出藩。其家本开封,改号一何尊。至昱始六代,布衣老丘樊。跨驴入府县,驱犊耕郊原。家庙固已毁,国史空具存。盛德百世者,功必格乾坤。高太已不祀,羡�何可论。这一部分叙述唐代宰辅名门郑氏从晚唐到宋初由盛而衰的过程。郑�,两《唐书》有传,故诗云“国史空具存”,与之相对,则是“家庙固已毁”、“高太已不祀”。诗句所以涉及家祭内容,一方面,家庙制度与身份制相关联,故具有象征意义;另一方面,王禹�

4、15与郑昱偶遇于中书村,其交谈当存在一个隐含的语境,即卜葬,这一推测是从地理环境考虑的。《河南通志》日:“安上门,宋新城之西南门也。”由宋新城西南门西行六十里所至中书村,本为开封县宰辅乡凤池里,中书村一名的由来,据本诗“其家本开封,改号一何尊”一句的小注来看:“�为相时,诏改宰辅乡凤池里中书村。”则正是郑氏显赫的家族史的遗影。然而此时郑昱之于中书村,仅为一客,且家族已然衰落:“至昱始六代,布衣老丘樊。跨驴人府县,驱犊耕郊原。”郑昱何以重回此地,诗中没有明言,但王禹�的目的却是明确的:“卜葬得假告,南出安上门。”那么位于宋新城西的中书村与这一目的是否有关联?联系同时代的材料,蔡襄《苏才翁

5、墓志铭》云:“君(才翁夫人刘氏)曾祖而下,葬开封府开封县宰辅乡。”苏舜钦《先公墓志铭》及《江宁府溧阳令苏府君墓志铭》称其父及季父皆归葬“开封县宰辅乡中书村之先域”(又云“开封县宰辅乡凤池原先祖兆下”)刘�《彭城集》卷三十七《赠兵部侍郎王公墓志铭》称王嘉言归葬于“开封府开封县宰辅乡凤池里先茔之次”。由此看来,该地或为当时开封人氏较集中的一处茔地,故王禹傅卜葬径赴此地。“卜葬”这一隐含的语境,是否与郑昱言及其家祭祖的状态有关系,仅从该诗来看仍不易解明,待引述第二则史料后我们再处理这一问题。而仅据该诗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唐代贵族家祭衰微的一幕。对于偶遇郑昱一事,王禹�感慨良深:“我亦起白屋,两

6、朝直紫垣。荫子有官常,赏延弟与昆……唐贤尚消歇,我辈奚足言。”前代名门沦为今日布衣,而王禹傅作为当朝显贵,不免为这种社会流动忧虑。宋代家祭的复杂形态,实则与这一社会状况相关。1515其二为成书于南宋的《岁时广记》卷十六“寒食”篇。该篇摘录了若干唐五代礼书的材料,提示了当时寒食墓祭的大概状况,唐五代关于士庶家祭的史料很少,所以这些片段弥足珍贵。作者把寒食墓祭归纳为“展墓荐”、“定墓仪”、“望墓祭”、“辨墓域”、“遣奠献”、“依家享”、“以时祀”、“设位席”等条目。关于墓祭的合理性,唐郑氏《祠享仪》云:“古者士以上皆有庙,庶人祭于寝,无墓祭之文。”钱氏《世范》云:“寒食墓祭,前辈讥之,以为

7、吉礼不可用于野也。”可见墓祭在唐时是有争议的,但诸家礼书都倾向于承认其合理性,且苦心在经史典籍中挖掘依据,究其缘由,则是墓祭存在现实上的需要:“《唐书》开元二十年(732)四月二十九日敕: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土庶既不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同拜埽礼,于茔门外奠祭彻馔讫,泣辞,食余胙仍于他处,不得作乐。若士人身在乡曲,准敕墓祭,以当春祠为善。游宦远方,则准礼望墓以祭可也。有使子弟皂隶上墓,或求余胙,随延亲知,不敬之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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