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监管应该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中国小额信贷监管应该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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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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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观全球小额信贷的发展及各国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监管框架,我们可以发现,凡是小额信贷发展较好的国家,一般具备比较清晰的监管思路和法律框架,而且在政府的监管框架中,特别强调小额信贷机构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凡是小额信贷发展不好的国家,一般而言不具备对于小额信贷机构的明确的法律框架,小额信贷机构受到过多的政府干预和行政性控制,过度的金融抑制措施使得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小额信贷监管框架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灵活性原则。即监管框架的设计必须适应小额信贷机构运行机制的特征(如贷款合约文件简单、信用评估体系简便、金融

2、产品设计灵活),采取比较灵活的更具弹性的措施,而不是比照正式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过于僵硬的监管。  第二,激励兼容的原则。即监管框架的设计必须有利于调动小额信贷机构、投资人、捐赠人和其他批发性贷款者的积极性,激励他们更多地投入到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中,而不是通过法律框架遏制这种投入。  第三,成本收益原则。即监管框架的设计必须考虑到监管行为和被监管行为本身给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可能造成的成本以及可能获得的收益。这就意味着,监管框架的设计首先必须考虑到小额信贷机构所付出的成本,如各种信息披露文件的整理和报送的成本;其次还要考虑到监

3、管者的监管成本,即监管者对大量的小额信贷组织必须付出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监管框架的设计过于繁琐,既超过了被监管者的承受能力,也超过了监管者的监管能力,那么这样的监管框架或者形同虚设,或者最终归于失败。  第四,适应性原则。即监管框架的设计必须与现有各类小额信贷机构的实际性质和类别相适应。现有的小额信贷组织,种类繁多,经营方式和资金来源都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必须针对不同的小额信贷机构进行不同的监管,其监管模式和监管内容都应该有所区别。  第五,基于风险的自我监管原则。即必须在监管框架中更多地鼓励小额信贷机构自我监管,使其有动力在内部风

4、险管理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监督,有效进行预防性内部监管。  第六,行业自律原则。在控制监管成本的考虑下,应尽量鼓励行业性的自律组织的建立,利用这些行业自律组织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资产评级、业务监管和信息披露。行业自律对于小额信贷这种非正式的非银行类机构极为有效。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七种类型及其监管模式  在这样的监管原则指导之下,我们可以首先考虑对现有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分类,从而找到相应的监管办法。在我国现阶段,小额信贷机构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到目前为止,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具有覆盖面广、业务量大、分支机

5、构众多等特点,是我国小额信贷的供给主体。  第二类是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信贷。这类小额信贷一般基于借款人的存单为抵押,因此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由于邮政储蓄银行本身的网点分布特征,这种小额信贷有可能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小额信贷形式之一。  第三类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进行的批发性小额信贷。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信贷资金批发给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小额信贷机构,带有某种意义上的扶贫性质。  第四类是各种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所进行的小额信贷。比如各种国内外基金会所建立的小额信贷机构。这些小额信贷机构一般而言都依赖于非营利的非

6、政府组织的捐赠,其资金来源相对比较单一。  第五类是私人建立的在区域内进行一定程度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  第六类是商业性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公司一般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吸收公众存款,只进行贷款业务,所针对的业务对象也不是一般的农户,而是中小型的乡村企业,央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就属于这一类。  第七类是农村民间的资金互助组织和村镇银行所进行的小额信贷。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现在只存在于银监会的试点框架中,为数极为有限。  这七类小额信贷机构是非常不同的。就其资金来源而言,第一类和第二类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公众储蓄,因此这两类小额信贷机构基本属于

7、银行类机构,其基本监管框架应按照商业银行法的基本要求来进行监管。第三类非常特殊,其小额信贷资金具有政策性和福利性,因此对这一部分小额信贷基本不适用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对这一部分小额信贷,监管当局不必有新的监管框架,也不必对小额信贷的安全性负责,而主要由批发性资金的出资方承担监管责任。对以上三类从事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比较简单的,或者适用于一般商业银行法,或者由政策性银行承担监管责任。  对于第四类小额信贷机构,即各种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所进行的小额信贷,需要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这部分小额信贷组织,有些以扶贫资金合作社的名义存在,有些以

8、扶贫开发协会的名义存在,有些以各类农村基金会的名义存在,基本是以国内外基金组织的资金捐赠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小额信贷机构。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的数量难以估计,保守的估计是全国大概有300多家。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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