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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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推进辅导员专业化、专家化发展,突出学生工作“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宗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以及《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北工商党发[2010]36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一、考核范围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二、考核时间辅导员考核周期为每学年,考核时间为每年11月份。三、考核原则辅导员考核工作既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师生认可,又要能够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以实现辅导员个人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双赢。在考核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又要根据辅导员的不同岗位职责,兼顾考核工作的差异性和针对性。(二)绩效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对工作业绩与贡献的考核,又要重视对工作过程的考核,重视对工作

3、中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考核。(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多,对象广,既要考核易于看到和量化的外显工作,又要注重考核不易量化的隐性工作;要运用360度评价方法,通过多角度上评、互评、下评,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四)考核结果与奖惩评聘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和鞭策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辅导员津贴发放、市级优秀辅导员推荐、学校岗位聘任及职称评定等工作挂钩。四、组织领导在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下,各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

4、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五、考核内容9辅导员的考核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创新、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察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学生发展指标、个人发展指标和评价指标三部分。学生发展指标为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党员发展、就业工作及获奖情况等关键指标,占20分,由辅导员个人提交相关数据,学院进行复核打分。个人发展指标为辅导员完成深度辅导工作、参加学校培训、承担学生工作相关课程、参与学生工作科研、承担专项工作以及获得的荣誉等,共计15分,

5、由辅导员本人提交证明材料,学院考评小组审核打分。评价指标包括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班主任评价、学生评价,共计65分。其中领导评价20分,由学院考评小组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辅导员测评打分,填写《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上评测评表》,由学院汇总整理后,为每位辅导员计算平均分,按照权重计入评价指标总分。同行评价15分,由全体辅导员相互测评打分,填写《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互评测评表》,每人必须参与测评,且只能测评1次,由学生处汇总整理后,为每位辅导员计算平均分,后返给各个学院,学院按照权重计入评价指标总分。班主任评价5分,由学院组织

6、班主任为相应的辅导员测评打分,《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互评测评表》,由学院整理后,为每位辅导员计算平均分,按照权重计入评价指标总分。学生评价25分,由学院自行随机抽取班级、学生为辅导员测评打分,填写《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表》,随机抽取覆盖率不低于30%,由学院汇总整理后,为辅导员计算平均分,按照权重计入评价指标总分。六、考核流程及工作分工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及要求备注11月16--20日辅导员本人提交考核表学院对辅导员报送信息予以核实学院副书记在学院内部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传达工作考核会议要求,公布学院考核细则,

7、并对辅导员本人提交的考核信息予以核实。辅导员考核表见附件11月23日各学院将本学院辅导员考核表报给学生处学生处将所有辅导员考核表挂在网上公示11月16--27日学院组织对辅导员的学生评价9随机抽取辅导员工作对象,建议按照学号抽取,覆盖30%。11月24--27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学院领导上评、班主任互评由学院自行组织11月24--27日学生处组织辅导员间的互评以及职能部门的上评每位辅导员必须匿名填写一份《互评表》,交到学生处每位辅导员必须参与互评,互评表可以只填写与自己工作接触较多的辅导员11月30日学生处将辅导员互评及

8、职能部门上评分数反馈给学院按照加权后的分数反馈12月1日各学院将学院的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按照考核工作要求,报送优秀及合格辅导员名单12月2--5日对辅导员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七、考核结果应用(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其中优秀约占30%。(二)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岗位聘任、十佳辅导员评选、辅导员奖励津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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