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

ID:10242060

大小:3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6-13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_第1页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_第2页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_第3页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_第4页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摘要」本文以库恩的“范式”为基础,对法学思想史中的自然法学、分析-实证法学、社会学法学等重要法学流派进行了范式类型划分,总结出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研究范式和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研究范式、应然型法学研究范式和实然型法学研究范式、概念法学研究范式和经验法学研究范式、建构论法学研究范式和进化论法学研究范式等几个对应性范式,条分缕析,不仅提供了新颖的法理学研究视角,而且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学,研究范式,历史类型  根据库恩对“范式”(paradigm)概念的经典解释,所谓“范式”,实际上就是研究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综合体,其内容表

2、现为对科学研究中各种信念、认知成果、研究方法的整合与升华,是一种理论模型、框架,一种思维方式和理解现实的思想体系,以及科学共同体的最高共识。纵观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史研究,我们必须意识到,任何真理或结论都是以特定的研究角度、研究方式、研究范围、研究目的即确定不移的研究范式为前提的,按照不同的范式去研究同一社会现象就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得到不同甚至相反的真理性知识。笔者根据库恩范式理论对法学思想史,特别是前现代法学——现代法学——后现代法学的相关学说史发展进行了梳理,大致总结出法学研究的如下几个对应性范式,借以提供参考法学研究者参考。  一、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研究范式

3、和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研究范式  法学研究中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对立同人类历史上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存在和思维何者具有第一性)的千年争论密不可分,并由此形成法学研究的两大对立性范式。这两种范式在一系列问题上存在分歧,概括如下:  (一)关于法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的原理是其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研究范式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在揭露资产阶级法的本质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奉为法律的你们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这段话不仅揭示了法的形式特征(法律)

4、,也集中揭示了法的阶级意志性和它的物质制约性。马克思还指出:“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与此相反,唯心主义思想家、法学家则通常把法的本质归结为神的意志、主权者的命令、行为规则、法官的内心判断等,这些命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只是对法的某些外部特征或法律形式的强调,而不管法的内容;或者仅仅注意法的某一方面的内容、某一方面的联系,而没能从总体上把握法这种事物各个不同因素的内在联系,揭示出法的本质。这些主张,虽然都有部分的合理性,但在

5、整体上看却又是片面的、唯心的。7  (二)关于法与经济的关系以及对法律的经济分析  两种范式的相同点是:(1)将经济与法律(制度)的互动关系作为研究焦点;(2)产权(所有制)优先原则,即在人们彼此的诸多社会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处于基础地位的关系是所有权产权关系;(3)法律(制度)是可变的,且这种制度性变迁与社会整体结构的发展密切相关,法律制度的变革归根结底由社会总体的变革所决定;(4)存在某种理想模型(状态)的预设。马克思主义的理想模型是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则将制度均衡、供求相适应作为某种理想模型,并不以社会制度彻底变更为目标。  二者的区别点是:

6、(1)马克思主义对制度的研究侧重于探讨宏观社会制度问题,诸如所有制、分配制度、社会结构等,多讲“主义”;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则倾向于对具体制度的分析和解释,诸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侵权损害赔偿、内部人控制、不完全合同等,研究“问题”。(2)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基本特征是整体主义,而新制度经济学则信奉方法论个体主义。(3)马、恩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只不过“法”是被“奉为法律”的意志,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为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意志而已。新制度经济学则将现有的经济关系及与之相关的法权关系视为当然,更多地关注具体问题的改造。(4

7、)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分析是以生产为基础的,对普通商品生产与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进行了比较研究,从中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的秘密;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以交易为基础,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概念,用以表述人与之间进行权利交换时所产生的非生产性成本。(5)在对既有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言,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也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意识形态提出了批评意见,但总体上试图论证其制度的合理性,马克思主义则提出了推翻这一制度的《共产党宣言》。  (三)关于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种范式争论的焦点。美国法学家庞德说过:“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世界

8、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