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

ID:10402904

大小:62.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6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_第1页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_第2页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_第3页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_第4页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一、前言“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说刑事立法是刑事法治实践理性的最初环节,那么刑事司法则是刑事法治运行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所在。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当然离不开刑事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与现代化,因为它需要一套规范刑事法治活动的科学的游戏规则。不过,这套规则的设立是否合理,能否得到切实遵循,既应当于刑事司法实践,又必须经由刑事司法活动的检验和完善。因此,没有刑事司法的有效运行和切实保障,也不可能真正取得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审视当今我国的刑事司法领域,我们认为,以下几个重大现实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二、刑事司法解释问

2、题刑法解释论是刑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的刑法学术研究中,对该领域的研究有逐渐升温的趋势。尤其是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文件的不断出台,已经引起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而刑事司法解释无疑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全局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和环节。刑事司法解释既与刑事立法紧密关联,又与刑法的实施联系在一起,它可以说是连接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桥梁。数十年来,我国刑事司法解释的实践既在贯彻刑事立法精神、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出现了不少广受诟病的问题。例如刑事司法解释文件与一般司法文件界限不清、解释权配置体制不合理、越权解释较为

3、普遍地存在、生效时间的规定不科学、失效时间不明确、制定方式和修改方式不规范、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制定程序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等等。刑事司法解释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加强刑事法治建设进程中亟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里仅就其中影响到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实施的一个突出的问题——越权刑法解释及其防止对策问题略陈管见。越权刑法解释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越权刑法解释,是指超出了法定解释权限的刑法解释,即本来有解释权,但超出了权限。质言之,这种越权是“越解释权”。广义的越权刑法解释,除了包括狭义的越权刑法解释外,还包括无权刑法解释,即没有法定解释权

4、的国家机关对刑法所做出的解释。易言之,这种越权是“越其实有职权”。具体来说,越权刑法解释包括有解释权的机关做出的违背解释规则的解释和无解释权的其他机关做出的解释。越权刑法解释又可相应地分为越权刑法立法解释和越权刑法司法解释两类。仅就刑事司法领域中的越权刑法司法解释来说,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解释。(2)违背立法原意的司法解释。其具体表现形式有:其一,将无罪的行为规定以犯罪论处。如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足球“黑哨”事件所颁发的通知①。其二,将有罪的行为规定不以犯罪论处。其三,改变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其四,改变法定刑设置。其

5、五,改变缓刑、减刑、假释等刑罚适用制度。(3)最高司法机关内部各部门发布的刑法解释性文件。“两高”内部各业务庭(厅)室均无权以各自的名义对外发布司法解释性文件,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此类文件均属于越权解释。(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刑法解释性文件。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并不具备发布司法解释的主体资格,由其进行的刑法解释也属于越权刑法解释。越权刑法解释产生的原因,既是因为立法的抽象性与司法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以及立法的稳定性与社会的易变性之间的矛盾无法彻底解决所致,同时也是因为我国目前对刑法解释权缺乏应有的制约。我们认为,越权刑法解释

6、尤其是越权刑法司法解释是类推制度废止后罪刑法定主义的最大敌人。对于越权刑法解释主要应采取以下对策:(1)立法机关坚持细密刑法立法观和超前立法观;(2)立法机关及时行使刑法修改权;(3)最高司法机关及时行使司法解释权;(4)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解释权;应当禁止行政机关(如国务院部门)和最高司法机关联合发布刑法解释的做法,司法解释只能以最高司法机关的名义发布;(5)以法律的形式对刑法解释的制定程序进行规定。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案:一是制定《法律解释法》,对包括刑法解释在内的法律解释问题做出统一规定②;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个新的《关于法律

7、解释工作的决定》,除了对法律解释的权限作出规定外,还对各类法律解释的制定程序作出规定;三是在《立法法》中增加关于司法解释程序的规定;(6)建立完善的刑法解释撤销机制。应当对撤销越权刑法解释的提请主体、审查主体和审查程序做出具体的法律规定[1]。三、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问题死刑在人类历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死刑逐渐失去了其在以往刑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限制、减少乃至废止死刑已成为非常响亮和强劲的时代命题。这一命题不仅为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律文件所认可,而且逐步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刑事法治实践③。在这样的

8、形势之下,我国刑事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死刑也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探讨,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从而对我国切实减少死刑适用的数量、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最为重大的成就是:理论界已经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