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毕业论文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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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议毕业论文冯云试议毕业论文冯云_导读:纲(03)二、内容摘要及关键词(04)三、正文(05-12)四、试议毕业论文冯云_(2)导读:(三)实效性纳税筹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受现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由于税收政策经常进行调整,所以纳税筹划的相关方案也必须做相应的改变。(四)合法性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纳税的最优方案,因此纳税人应该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尤其是相关的税收法律知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贸然违反法律规定,轻则承担行政责任,重则要负刑事责任,比如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偷税罪

2、。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限,特别强调纳税人要具备充分的法律意识,纳税筹划不可逾越法律界限。三、新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影响(一)税率的统一使税率筹划变得困难新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定为25%,同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新税法富有创新性地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使得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公平,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也意味着原来利用税率高低进行纳税筹划的时代宣告结束。(二)“收入总额”的内涵更加明确,扣除范围有所扩大新税法对收入总额内涵进行了界定,与旧法仅就收入总额的外延进行列举不同,新税法将

3、收入总额内涵界定为“企业以货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取得的收入”;同时,新税法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前者本身即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后者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不征税收入”具体是指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免税入”是指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以上关于收入确定规定都将使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范围变得更加明确,也使原有利用收入范围进行纳税筹的方法受到了严格限制。新税法还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等。(三)税优惠政策总体上有

4、所减少由于新法取消了现行税法下的许多优惠政策,比如:生产性外资业、福利企业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优惠,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咨询业、信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等这些企业因为特殊身份而享受税收优惠,这些政策在新法下已不存在,因此这些筹划方法已经失灵。另外,旧法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原来仅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也

5、已经无。除此以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取消了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依存于这些优惠政策的筹划方法也同样失去了意义。四、新税法背景下纳税筹划的构想(一)企业设立形式的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5试议毕业论文冯云_(3)导读: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非法人资格机构应当汇总纳税在筹划中。对于已在经济特区、浦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享受税惠优惠的企业,在其他地方设立公司,不要选择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而对于其他初创阶段时间较长,无法盈利的企业一般应立成分公司。这样可以利用成本扩张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一旦分公

6、司成熟后,企业可以变更设立为子公司,以便享受税收优惠。(二)企业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一方面,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益为免税收入。当企业有闲置资产需要对外时,可以选择购买股票、债券或直接进行投但重点应考虑购买国债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间的股息、红利。在综合风险与收益的前提对于其他债券和股利,企业投资于免税收入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投资选择。另一方面,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税收筹划。(三)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

7、筹划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组织形式。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经营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在我国境内设

8、立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应当汇总。”这意味着总公司与分支机构要合并纳税,母、子公司则是分别纳税。另外,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汇总纳税,还互相弥补亏损,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四)税收优惠型企业的纳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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