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

ID:10681289

大小:5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_第1页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_第2页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_第3页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_第4页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

2、第1内容显示中我国的海事司法界,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和实践,认为租约中的仲裁条款只有与提单下的双方当事人运输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可在通过一般措词并入条款并入提单。仲裁条款因其特有的独立性,它与货物的装船、运输、照料、卸载、交付等环节没有直接的关系。要想将其并入提单,必须要以特别列明的措辞明示。然而,即使当事人有明确的意图将租约的仲裁条款并入提单进,但在实务操作中,仍会出现各种影响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因素。比如说同时存在日期不同的多份租约、性质不同的多份租约、签订主体不同的多份租约、提单指向不明的多份租约等情况,究竟提单意图并入哪一份租约,审理中很难确定。我国<<海

3、商法>>虽然没有关于如何认定租约仲裁条款并入的规定,但是根据其第九十五条确立的租约条款可以并入的原则和我国司法实践,可以看出:①提单并入条款仅仅写明并入一切租约条款,未特别列明并入仲裁条款的,则该仲裁条款未被并入提单。这是由于仲裁条款不同于租约一般条款的独立性质决定的。②提单正面应当注明并入提单的租约日期。如果只有一份提单,是否注明日期则显得无关紧要。只要有特别列明的措辞则仲裁条款则被成功并入;③如果有两份以上的租约同时存在,而所有租约的仲裁条款内容相同。不论提单是否注明日期,只要有特别列明的措辞则也能成功并入。由于仲裁条款内容相同,所以租约日期是否注明并不重要,结果都是一样的。④

4、如果同时存在两份以上的租约且租约的仲裁条款内容各不相同,提单正面却未注明租约日期,甚至于同一日期也存在不同的租约,此时如何确定提单所并入的租约呢?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审查的视野放宽至租约签订的主体、地点、以及租约的性质等因素,则有助于客观地确定提单并入的是哪一份租约;⑤在上述第四种情况下,如果租约中既有期租,又有航租(包括航次期租),在提单未注明日期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呢?由于期租与航租性质不同,期租属于船舶租用合同,航租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纠纷绝大多数是海上货物运输纠纷,因此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并入航次租约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期租租约并入提单没有法律依据和合理

5、理由,应首选排除考虑并入期租租约。同样的道理,光租更无须考虑。航运实务中,结合航次租约一起使用的是金康提单,其有78格式和94格式。78格式的金康提单只是阐明并入所有条款,对仲裁条款没有特别列明。一般认为,78格式的金康提单没有并入仲裁条款。94格式的金康提单通过明确的措辞特别列明,明确了租约仲裁条款并入的意图。但是94格式金康提单在实务中也存在对收货人不利的地方。其租约中多订有伦敦仲裁条款。如果双方争议的标的并不是很大,万里迢迢前往伦敦仲裁,成本支出巨大,往往得不偿失。此时仲裁条款并没有起到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作用。相反,往往会因其有失公平,招致减轻承运人责任的嫌疑而被法院否决。2.提单持有人是

6、否是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在英国的判例中,提单持有人是提单并入租约仲裁条款的当事人。但在我国海事司法界却存在种种争议。一部分人认为,将提单持有人定性为仲裁条款当事人,明显违背仲裁的最基本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仲裁条款是承运人和承租人达成的协议,提单持有人对此根本不知情,并没有表达意愿的机会,如何认定其同意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呢?其作为协议的第三方,不构成当事人,不应受到仲裁协议的约束。也许有人会说可以默示推定。但默示推定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的明确约定的。事实上,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有,提单和租约条款中也没有。另一部分人认为,提单条款约束的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即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

7、和提单持有人。因为并入提单仲裁条款已构成提单条款的一部分,此时仲裁条款一身兼二任,而不仅仅是租约条款了。既然其形式上也是提单条款,则与其他提单条款具有相同的地位。提单持有人作为提单当事人,是并入提单的仲裁条款之当事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我国的海事司法界,反对提单持有人成为仲裁条款当事人的不在少数,而且往往理由充分。理由充分不等于理由正当。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忽略了海商法作为民法特别法、忽略了提单的特殊性质造成的,笔者意图结合海商法、结合提单的特点及租船实务阐述提单持有人是仲裁条款当事人的理由。2.1<<海商法>>之所以谓之民法的特别法,在于其突破了民商法的“合同相对性

8、原则”及“合同约束缔约方原则”。其调整下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自始至终是合同的当事人,承租人在提单未转让之前,是运输合同的缔约方、当事人,提单持有人在受让提单后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而非缔约方。承运人与承租人订立运输合同也有为第三人(提单受让人)设定权利义务的作用。在提单流转之时,提单受让人接受租约提单,就认可了租约内容,当然也包括租约中仲裁条款。海商法对这种做法的适应与调整,就是对传统民商法的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