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研究论文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

ID:10828946

大小:72.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08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_第1页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_第2页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_第3页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_第4页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独立研究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司法独立研究论文.freely)。戴维。保罗。布朗(Davidpaulbroinaeyhearig)程序”。40在英国,要经过治安法院的审查,在美国,联邦和一部分州的重罪案件,必须要取得陪审团的公诉书(indictment),检察官才能起诉。“在法国和意大利,检察机关所作的一些有关提起诉讼的决定,也要受到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的司法审查”。41之所以检察机关和警察的侦查和起诉行为要受到司法权的制约,在我看来,这些权利本质上属于行政权,而公民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受到刑事强制措施,是对一个公民行为合法性判断的问题

2、,这个权利当然属于司法机关。波斯纳指出“令状的意义在于,合理根据的决定(更实际地看)是由司法行政长官作出的,他不是警方人员,所以会更公正地检查那些促使警察决定搜查的证据”。42所以,我们认为,检察院和司法警察的行为应受到司法机关的审查和监督,而不是相反。第三,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就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而言,虽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但在实践中,司法权受到行政权的干预是最普遍的现象。在我国,不仅法院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存在明显的行政化的特征,而且,司法本身也难以独立于行政,司法机关有意无意

3、成了行政机关的附庸。司法机关之所以依附于行政机关,有下面几个主要原因:(1)行政机关控制了司法机关的经费。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司法机关的经费供给完全依赖于地方政府,拿人钱财,岂能不替人消灾。所以,在关乎行政机关的诉讼中,司法机关难以做到中立和公正。即使诉讼不关系到行政机关本身,行政机关也能通过各种方式左右诉讼的进程和结果;(2)行政机关控制了司法机关的人事权。目前,对法官的管理基本上是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法院的人事权基本上控制在政府部门手中,法官无所谓身份独立,在客观上不得不依赖于行政部门;(3)原则上讲,法

4、院应归党的领导,但我国党政不分的现象比较严重,所谓党的领导实际不过就是行政领导。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司法独立的确是“强人所难”,司法机关不得不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庸。在西方,法官的身份是独立的,法院的经费也不受地方政府的控制,行政权难以控制和影响司法权。相反,司法权却能有效的制约行政权。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明显的表现在司法机关享有司法审查权。这种司法审查权的范围相当广泛,即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又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凡是涉及合法性判断的问题,司法机关均有权审查。在我国,司法机关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范围相当狭窄。根据现行行政

5、诉讼法的规定,(1)司法机关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2)司法机关只能对行政法规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不能对行政法规(含行政法规)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由于实际上司法机关受制于行政机关,法律赋予的仅有的一点司法审查权在实践中又被抵消了。行政权不能受到司法权的有效制约,可以说是目前我国违法行政行为泛滥成灾的基本原因。笔者认为,应当扩充我国司法机关司法审查的范围,以便对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的监控,遏制违法行政行为的泛滥。具体讲,司法机关司法审查的行为应不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应

6、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也不限于行政法规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而应包括行政法规。一句话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受到审查(在本文中,司法审查权和违宪审查权是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来使用的,违宪审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所颁布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和精神,以及国家机关和国家重要首脑人物的行为是否合宪的审查;而司法审查权则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也许这样区分并不科学,不过这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区分的-作者注),以制约日益膨胀的行政行为,有效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机关则应从行政机

7、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司法机关的人财物都不应受到行政机关的控制,这是实现司法独立的重中之重。(二)司法机关与政党、社区、新闻舆论的关系上面我们探讨了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下面我们将要探讨司法机关与政党、司法机关与社区、司法机关与新闻舆论的关系。第一,司法机关与政党。在现代民主国家,政党政治是各国的典型特征。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社会主义国家,党要实现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这个基本原则不能改变。问题在于,我们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党不能防碍和干预司法独立。我们认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

8、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不能干预具体的司法工作,这个原则是绝对的。目前,设在党的机关的政法委,其职责主要是协调办案,这与司法独立的原则不符,应当撤销;纪委对司法机关的职能应当从中分离出来,涉及法官的纪律,由专司法官监督职能的纪律法院去行使,以免职能的重复与交叉。党的领导不能破坏法官的身份保障制度,相反,党应当积极促进国家颁布司法独立的法律和制度,应当以党的纪律来约束行政人员,防止他们破坏司法独立。党应当作保障司法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