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

ID:11001623

大小:49.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09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_第1页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_第2页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_第3页
资源描述: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我国政府具有双重职能:公共治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公共治理职能是政府通过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国家机关行政权力,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总体目标,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是政府通过行使所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的目标。在法定的边界内,两者职能殊途同回,共同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目标。国有资产治理体系的建立,则在于把政府的两种职能在行使方式上分开,因此,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角度而言,政府履行所有者代表职能的过程应该是国有资产的经营治理和有效利用过程,国

2、有资产治理体系应分为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视治理体系。  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  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是国家对于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使国有资产在社会范围内优化配置,进步国有资产整体经济效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相关制度安排。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建立模式的主导思想是将国有资产运营区分成不同的经营方式,而不是经营层次上的划分,既在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同一行使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条件下,选择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纯粹的国有资本运营,纯粹的生产经营,资本与生产经营的结合,从而形成既分门别类,又集合同一的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框架。  

3、(一)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  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是回属于政府部分的特殊机构,其代表政府具体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按照宪法所确定的中心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分为国务院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  学界对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成立宗旨的共叫为:一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二是使政府的公共治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而笔者以为:  第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法通则》规定“全民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对国有资产治理框架安排的新思考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我国政府具有双重职能:公

4、共治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公共治理职能是政府通过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国家机关行政权力,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总体目标,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是政府通过行使所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的目标。在法定的边界内,两者职能殊途同回,共同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目标。国有资产治理体系的建立,则在于把政府的两种职能在行使方式上分开,因此,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角度而言,政府履行所有者代表职能的过程应该是国有资产的经营治理和有效利用过程,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应分为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视治理体系。  国有

5、资产经营治理体系  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是国家对于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使国有资产在社会范围内优化配置,进步国有资产整体经济效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相关制度安排。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建立模式的主导思想是将国有资产运营区分成不同的经营方式,而不是经营层次上的划分,既在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同一行使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条件下,选择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纯粹的国有资本运营,纯粹的生产经营,资本与生产经营的结合,从而形成既分门别类,又集合同一的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体系框架。  (一)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  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是回属于政府部分的

6、特殊机构,其代表政府具体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按照宪法所确定的中心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分为国务院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  学界对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成立宗旨的共叫为:一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二是使政府的公共治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而笔者以为:  第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法通则》规定“全民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从法律规定而言,国有资产所有者并不缺位,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国家。由于国家是一个政治主权概念,不能亲身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必须界定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

7、有权,将国家所有权在法律上人格化,而我们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而言,国有资产所有者并不缺位,而是在国家作为所有者的特殊情境下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缺位;  第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履行的是所有者的职能,而非单纯的出资人职能。(1)根据民法和公司法原理,所有者权利与出资人权利范围是不同的。在公司法上出资人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治理者的权利,出资人对于已投进到的财产不享有任意的支配权。在民法上,所有人可以任意支配所有物,并享有对所有物的支配所产生的各种权利。出资人的权利是所有人行使对物支配权的一种方式,出资

8、人对所出资的财产只享有股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既国家所有者在行使所有权而对企业出资后,所有权转化成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国家在身份上由所有权人转变为企业的出资人。(2)作为所有人在其权能的行使上,既可以自己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