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ID:1114374

大小:46.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11-07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第1页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第2页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第3页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第4页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精神,学位申请人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符合上述要求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者,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者,可以获得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

2、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本校本科毕业生,由院系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要求的,经各院系审核,报学校教务处或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参照《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办理)。第三章硕士学位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满足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要求,通过学位申请的考查,达到下述水平的,可以获得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3、比较熟练地

3、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写作论文摘要;4、发表(含录用)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作者(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复旦大学的学术论文(本款依据学校颁布的相关具体文件执行)。第七条课程学习要求: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已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数;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等级C、或绩点2.0)以上(不含);补考及格的课程不超过2门,其中学位课程不超过1门。第八条学位论文要求:1、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下,可以是一份研究报告,但必须在报告撰写之前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学位论文的基本

4、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术成果;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工作开始时间从论文开题时计算);3、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别人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利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时,要加附注;4、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例外);留学生如要使用非中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中文摘要。5、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全

5、国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本校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学位的申请、受理与学位申请的考查:1、学位的申请: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院系领取并填写有关学位申请表格,在提交申请表格的同时提交按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材料;2、学位申请的受理:院系应当在自学位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以及相应材料的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理由;3、学位申请的考查:该考查通过对申请人的课程成绩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查、学位论文的考查进行。相应课程成绩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查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应通知申请人本人并

6、告知理由;学位论文考查通过同行专家评阅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第十条学位论文评阅:1、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后,指导教师应以本细则第八条为依据,在1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初审工作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填写在《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中,研究生应将论文在有关专家中传阅,征求意见;2、院系应在申请人答辩前1个月聘请2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导师除外)评阅论文,论文评阅人中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1人;3、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可根据需要对硕士学位论文开展匿名评审。第十一条学位论文答辩: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其中教授

7、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1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硕士学位获得者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负责答辩记录和《复旦大学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的准备工作等;2、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至少应在答辩前半个月送答辩委员审阅;3、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依据《复旦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4、答辩委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