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

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

ID:11347435

大小:27.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1

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_第1页
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_第2页
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_第3页
资源描述:

《货到拒付运费,发货人承担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货到拒付运费,谁担责?本报记者林晔晗本报通讯员刘超刘裕--------------------------------------------------------------------------  货到付款,收货方拒付运费,谁担责?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定剩余运费由发货人向物流公司支付。  2010年9月23日,发货方孙某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委托广州某物流公司托运一批家具前往四川成都。家具如期运至后,收货方刘某支付了运费8000元后拒付剩余

2、运费。后虽经物流公司多次追讨,但收货方、发货方各执一词,拒不支付剩余运费。求偿未果后,物流公司将发货方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付的运费10500元。  发货人孙某是否应向物流公司支付拖欠运费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发货人孙某称,其与收货人刘某早已达成协议,约定发货人孙某只是代买家刘某寻找货运公司,原告与被告孙某之间并不存在货运关系,货物的运费、关税均由收货人刘某负责支付,并向法庭提交了其与刘某签订的《特许经销加盟合同书》。另孙某主张,物流公司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存在转委托其他物流公司运输的行为,且

3、运输过程中导致部分家具损毁,由此产生维修家具费用9270元应当予以扣减,加上收货方刘某已支付的8000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孙某支付运费10500元的请求。  物流公司对发货人孙某提交的《特许经销加盟合同书》不予确认,认为与其无关,只是发货人与第三人的私下约定。而家具的付费方式为货到付款,现货物已经运到目的地,原告已经完成了托运单约定的义务,但发货人孙某与收货人刘某没有按时足额支付运费,要求被告发货人孙某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作为本案原告的物流公司并不清楚发货方和收货方的约定,法院也无法

4、核实被告孙某提交的与收货方刘某签订的《特许经销加盟合同书》的真实性,而且“货到付款”的表述并没有排除发货方孙某的付款义务;发货人孙某提出物流公司违反约定将货物转给他人承运,但其并无证据佐证双方有关于托运车辆的约定;发货人主张托运货物发生损坏,其也并未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因此,法院对发货人的抗辩不予支持。因发货人没有证据证明物流公司已收到案涉全部运费,所以,法院采信物流公司的陈述,认定收货人已向物流公司支付运费8000元,剩余运费由发货人向物流公司支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