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

ID:11529408

大小:66.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12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_第1页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_第2页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_第3页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_第4页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重点总结第一章 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第1节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内容工程造价管理包括: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工程价格属于价格管理范畴。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其中:项目建议书阶段:初步投资估算;(建设方)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建设方)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总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设计方或施工方)招投标过程:承

2、包合同价;(承包方)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价;(施工方)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决算价(建设方)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后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发内。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途径包括: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实施主动控制,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实现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形成社会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的三个系统:A、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3、;B、企事业机构管理系统;C、行业协会管理系统。第2节  造价员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简称造价员。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造价员注销情形:A、无工作业绩的;B、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C、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D、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E、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F、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G、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

4、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造价工程师不予初始注册情况:A、丧失民事行为能力;B、受过刑事处分,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C、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D、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使用造价工程名称,依法独立执行业务;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讲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第3节  工程造价咨询及其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系统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投资估算、

5、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4节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关系是指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三个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或按理、监督建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分为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法律关系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所有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6、。法律关系的终止有: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效代理权表现为: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并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实务完成;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组织

7、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1、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4、被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普通诉讼时效期限: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限: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物丢失或损毁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限:4年。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