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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教育部學生就學貸款問與答.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教育部學生就學貸款問與答第一章開辦目的問一、政府為什麼要開辦就學貸款?答: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學,減輕其籌措教育經費之負擔。第二章申請資格問二、學生就讀那些學校可以申請就學貸款?答:凡在國內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且具有學籍的學生均可申請就學貸款;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包括:高中、高職、專科、大學、研究所、進修補習學校等。問三、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的資格為何?答:(一)學生本人及其他依教育部規定應查核其年所得者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詢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標準由教育部逐年公佈。目前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的規定為:1. 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目前訂為114萬元
2、(含)以下),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2. 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含)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3.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且家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二)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保證人,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者。但保證人如為父母,僅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雙方已同盡納稅義務者亦可。 問四、學校由那些單
3、位辦理就學貸款?答:由各學校日間部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學生進修部學務組辦理,學生有任何問題,請逕向學生生活輔導組洽詢,若仍有疑義,基於落實承辦人員能確實了解承辦貸款之相關業務並能落實協助學生日後所面臨類此等相關問題,請學生勿直接電詢本部而應由學校承辦相關業務之人員洽詢本部各主管單位及各承辦銀行。第三章貸款資格與標準問五、學生是否需要申請中低收入家庭證明或清寒證明?答、無須自行提出任何證明,由學校統一報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明。但事先可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以免遭退件之困擾。 問六、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查核的年所得資料為何?答、如某生於九十八學年度
4、申請就學貸款,則財稅資料中心所查核的為九十七年度所得稅資料,包括薪資、銀行利息、營利、股利等。第四章 承辦銀行 問七、承辦銀行能否因作業方便,要求申貸者填寫整數金額?答:承辦銀行需要求學生依據學校所開具之可貸款金額證明詳實填寫金額,不得任意增加或刪減。 第五章 申貸流程 問八、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的流程為何?答:1.申貸之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應在註冊前親自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2.學生於註冊時,出示銀行所開具之證明,向學校辦理緩繳學雜各費。 3.學校造具申請貸款清冊一份,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明學生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4.合格者,由學校將申
5、請清冊送承辦銀行辦理貸款;不合格者,由學校刪除其貸款資格並補繳學雜各費。 問九、申請就學貸款應準備哪些文件?答:(一)學生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二)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註冊繳費通知單。(三)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問十、就學貸款多久辦理一次?答:就學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 問十一、申請就學貸款是否需要抵押品?答:不用。就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因此無需抵押品。 第六章 對 保問十二、什麼是對保?答:就學貸款和其他貸款之對保並無不同,申貸學生與保證人皆應攜帶個人身分證、
6、印章及相關證明資料,且需親臨銀行向經辦人員表明學生有向銀行申貸之意願,保證人願意為申貸學生做保,並應於銀行所提供之申請書借據上簽名蓋章以示負責。 問十三、學生及保證人至承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時,需具備何種證件?答:學生本人及保證人應於註冊日以前,親至承辦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各銀行另有規定者,可按其規定辦理)。 (一)向戶政機關申請三個月內(自註冊日起算)之戶籍謄本:1. 申請人與保證人(父親)之戶籍謄本(包括父、母、本人)乙份。2. 父母離異者,備申請人與父或母(即擔任保證人者)之戶籍謄本乙份。3. 父母均歿者,備申請人與保證人之戶籍謄本乙份。未滿廿歲
7、者由學生家人(或監護人)為保證人;成年者可擇親友之一為保證人。4. 已婚之申請人除上述1.之保證人外,其配偶必須為連帶保證人,需另備配偶之戶籍謄本各乙份 (二)學生本人印章及保證人印章 (三)學生及保證人身分證 (四)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 (五)繳費聯單 問十四、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保證人由誰擔保?答:(一)依大法官會議,自八十五年九月廿三日起,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應由父母共同行使,如其中一方未能前來對保,須出具公證委託書委由他方辦理,或出具委託書經法院認證後委由他方辦理。在國外出具委託書者應由本國駐外外事單位認證。 (二)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
8、或雖未滿二十歲但已婚者,無法定代理人之問題,原則由父母其中一方或配偶擔任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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