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镇级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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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的编制第三章预算的分配第四章预算的执行第五章预算的变动和调整第六章决算第七章其他财政预算和管理第八章预算管理的监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镇财政预算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结合三亚市各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亚市镇级财政预算管理。凡与镇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或与市财政部门发生拨款关系的镇级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镇级部门预算单位),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镇级财政预算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第二章预算的编

2、制第四条镇级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具体编制依据、办法和实施步骤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镇级预算编制应与市级预算编制同步,并接受市财政部门的指导。第五条镇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第六条镇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全市及本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镇级财政预算收入占本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应逐年有所增长,达到适当比例。第七条镇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对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疾病防治、扶贫采取倾斜政策。第八条镇级财政应当按照本镇财政预算支出额的

3、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其动用方案由镇财政部门提出,报本镇人民政府决定。第九条镇级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镇财政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及本镇人民政府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批示,向镇级部门预算单位部署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报表格式、编制方式,提出预算收支建议数,并按“二上二下”的程序确定各部门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并汇总编制镇级财政预算草案;(二)镇级部门预算单位根据镇人民政府的批示和镇财政部门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负责本单位预算草案的编制、审核与汇总;部门预算采用综合预算法编制,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

4、力;(三)镇级财政预算草案经本镇人民政府审定后,由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当年预算草案编列口径及具体方案。预算草案经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为当年镇级财政预算。第十条镇财政部门应当在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镇级财政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初步审查。第三章预算的分配第十一条各镇财政部门自本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镇级财政预算之日起30日内,统一批复镇级部门预算单位的年初预算(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镇级部门预算单位收入预算包括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基金等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属于镇级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镇

5、级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正常的办公业务费、已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等。第十二条镇级部门预算单位应当自镇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年初预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机构、单位批复预算,并将批复所属各机构、单位的年初预算抄送镇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支出预算中除批复到镇级部门预算单位的年初预算之外的余额,作为镇级财政保留预算。需要保留的预算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一)已定用途和额度,但暂时尚未确定具体执行单位的项目资金;(二)不需在年初一次性批复,而需按工程项目的进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予以逐步安排的资金;(三)由镇财政部门与镇有关部门预算单位共同管理的专项资金或基金;(四)纳入预算管

6、理的专项收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执行中对口安排的专项支出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五)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保留在市级财政,预算支出需要通过执行中追加各镇的专项资金;(六)镇级预备费;(七)按照规定需要保留的其他项目资金。第四章预算的执行第十四条镇级预算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镇财政部门负责。第十五条预算年度开始后,镇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镇人民政府可以先按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镇人民政府及镇级部门预算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十六条经镇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镇级部门预算单位必须严格认

7、真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未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支出预算不得突破,也不得随意减少。第十七条各镇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并按预算级次办理入库,不得将市级收入混为镇级收入,不得将别镇收入混为本镇收入。第十八条各镇地方国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行使监督检查职责,具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的支拨。镇级地方国库业务接受镇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对镇级财政负责。第十九条各镇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镇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镇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

8、无权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第二十条镇级预算收入退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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