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

ID:12185283

大小:69.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16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_第1页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_第2页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_第3页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_第4页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再修正条文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再修正條文草案98.2.19再修正條文行政院版修正條文現行條文再修正說明第三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權集體管理業務(以下簡稱集管業務):指為多數著作財產權人管理著作財產權,訂定統一之使用報酬率及使用報酬分配方法,據以收取及分配使用報酬,並以管理人之名義與利用人訂定授權契約之業務。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下簡稱集管團體):指由著作財產權人組成,依本條例許可設立,辦理集管業務,並以團體之名義,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之社團法人。三、個別授權契約:指集管團體與利用人約定,集管團體將其管理之特定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

2、。四、概括授權契約:指集管第三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權集體管理業務(以下簡稱集管業務):指為多數著作財產權人管理著作財產權,訂定統一之使用報酬率及使用報酬分配方法,據以收取及分配使用報酬,並以管理人之名義與利用人訂定授權契約之業務。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下簡稱集管團體):指由著作財產權人組成,依本條例許可設立,辦理集管業務,並以團體之名義,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之社團法人。三、使用報酬率:指集管團體就其管理之著作財產權供利用人使用而收取使用報酬之計算基準、比率或數額。四、管理費:指集管團體執行集管第三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權仲介團體(以下

3、簡稱仲介團體):指由同類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依照本條例組織登記成立,為著作財產權人管理其著作財產權,並以仲介團體之名義,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之社團法人。二、著作權仲介業務(以下簡稱仲介業務):指以仲介團體之名義,與利用人訂立個別授權契約或概括授權契約,並收受使用報酬予以分配之業務。三、使用報酬率:指使用報酬計算之標準或其比率。四、管理費:指仲介團體執行仲介業務,而向著作財產權人收取之費用。一、現行條文第三款「使用報酬率」之定義,配合使用報酬率之相關規定移至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爰向後移列至修正條文第七款;現行條文第四款至第七款移列至修正條文第三款至第六款。二、第

4、八款新增。配合第三十條新增共同使用報酬率之規定,爰予增訂。12團體與利用人約定,集管團體將其管理之全部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在一定期間內,不限次數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五、管理契約:指著作財產權人與集管團體約定,由集管團體管理其著作財產權,並將所收受使用報酬分配予著作財產權人之契約。六、管理費:指集管團體執行集管業務,而向著作財產權人收取之費用。七、使用報酬率:指集管團體就其管理之著作財產權供利用人使用而收取使用報酬之計算基準、比率或數額。八、共同使用報酬率:指二個以上集管團體就利用人之同一利用行為所訂定之單一使用報酬率。業務,而向著作財產權人收取之費

5、用。五、個別授權契約:指集管團體與利用人約定,集管團體將其管理之特定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六、概括授權契約:指集管團體與利用人約定,集管團體將其管理之全部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在一定期間內,不限次數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七、管理契約:指著作財產權人與集管團體約定,由集管團體管理其著作財產權,並將所收受使用報酬分配予著作財產權人之契約。五、個別授權契約:指仲介團體與利用人約定,仲介團體將其管理之特定著作財產權授權利用人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六、概括授權契約:指仲介團體與利用人約定,仲介團體將其管理之全部著作財產權授

6、權利用人在一定期間內,不限次數利用,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之契約。七、管理契約:指著作財產權人與仲介團體約定,由仲介團體管理其著作財產權,並將所收受使用報酬分配予著作財產權人之契約。第二十四條集管團體就其管理之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型態,應訂定使用報酬率及其實施日期;其使用報酬率之訂定,應審酌下列因素:第二十四條集管團體就其管理之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型態,應訂定使用報酬率及其實施日期;其使用報酬率之訂定,應審酌下列因素:(無)12一、與利用人協商之結果或利用人之意見。二、利用人因利用著作所獲致之經濟上利益。三、其管理著作財產權之數量及其市場占有率。四、利用之質及量。五、利用

7、人之產業規模。六、消費者物價指數。七、其他經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應審酌之因素。前項使用報酬率之訂定,如為概括授權者,應訂定下列計費模式,供利用人選擇:一、固定金額。二、實際使用著作之數量。第一項之使用報酬率,就利用人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之目的而利用著作,或其利用行為無營利性質者,集管團體應予酌減。第一項之使用報酬率,應公告供公眾查閱,並報請著作權專責機關備查,其公告未滿三十日者,不得實施;使用報酬率變更時,亦同。一、與利用人協商之結果或利用人之意見。二、利用人因利用著作所獲致之經濟上利益。三、其管理著作財產權之數量。四、利用之質及量。前項使用報酬率,就利用人

8、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之目的而利用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