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东营区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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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东营区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DYQCG2016-112#-1项目名称: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30-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三章谈判时间及保证金第四章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第五章谈判程序和内容第六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第七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第八章采购人责任第九章供应商责任第十章其他内容-30-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二次)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二

2、、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12#-1三、采购项目内容:包号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1个分包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软件升级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268.98万元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鉴于本招标项目为医院现有医院信息系统的功能扩展和系统升级,新增加相关系统功能模块需要与现有系统高度融合和信息共享,故建议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保证本

3、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五、拟采购单位:山东协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中十三区13号楼1-422室六、专业人员对项目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见后附表七、公示时间:2016年8月23日8时30分至2016年8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人民医院地址:东营区济南路西首联系人:张主任联系方式:15554688728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546-8270152

4、发布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发布时间:2016年8月23日-30-东营市东营区政府采购谈判文件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对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本次采购活动依法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一章总则一、项目名称东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营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二期)软件部分。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预算资金为268.98万元人民币。三、明确节能、环保具体范围采购内容中涉及主要产品、材料、设备,以及附属材料、零

5、星设备,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采购内容中涉及节能、环保的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名称,但采购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采购人应在“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具体明确。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序号节能产品名称序号环保产品名称1/1/若本谈判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答疑材料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同时本谈判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四、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30-一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对于家具、软件等产品和设备,可以要求提供样品。但是,一个项目往往涉及多种产品设备,可以要求提供部分主要产品设备

6、样品。对此,采购人应结合项目情况,严格控制必带样品范围,并在采购项目样品清单中具体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序号样品名称序号样品名称1/2/五、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及产品供货服务在设备及产品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及软件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2、保修期服务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具体保修期按相关规定的日期执行。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保修期内,产品的更换等

7、所需一切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保修期后服务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产品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二)其它要求1、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产品的供应。2、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六、项目完成要求-30-(一)项目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二)供货地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八、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

8、商项目实施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第二章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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