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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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外交部等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外交部部长:杨洁篪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效有序运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2、)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通过项目合作,促进《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第三条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符合《公约》、《议定书》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第四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应促进环境友好技术转让,在中国开展合作的重点领域为节约能源和提

3、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甲烷。第五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应保证透明、高效,明确各项目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在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企业不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义务。第七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外合作方用于购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国家设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项目审核理事会)。项目审核理事会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和中国

4、气象局。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的主管机构,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第十条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第十一条项目审核理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申报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二)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提出涉及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规则的建议。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受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二)依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审核意见,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批

5、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三)出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函;(四)组织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五)处理其他相关事务。第十三条项目实施机构主要履行以下义务:(一)承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交易的对外谈判,并签订购买协议;(二)负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工程建设;(三)按照《公约》、《议定书》和有关缔约方会议的决定,以及与国外合作方签订购买协议的要求,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委的监督;(四)按照国际规则接受对项目合格性和项目减排量的核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记录。在接受核实和提供信息过程中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6、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转让情况;(六)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就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并接受质询;(七)企业资质发生变更后主动申报;(八)根据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减排量转让交易额;(九)承担依法应由其履行的其他义务。第三章申请和实施程序第十四条附件所列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的申请,其余项目实施机构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组织企业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附件所列中央企业名单进行调整。第十五

7、条项目实施机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表;(二)企业资质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登记表)批复复印件;(五)项目设计文件;(六)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说明;(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六条如果项目在申报时尚未确定国外买方,项目实施机构在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必须注明该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为单边项目。获国家批准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将转入中国国家账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方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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