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2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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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2012年12月修订版,自黄大豆1号A1403合约开始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三条 客户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第四条 个人客户持仓和焦炭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允许交割。  自交割

2、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对焦炭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十五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焦炭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价,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

3、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对冲双方均为持有不允许交割持仓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第五条 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交割仓库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期货转现货  第六条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第七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

4、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八条 交易双方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应向交易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期转现申请;  (二)现货买卖协议;  (三)相关的货款证明;  (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第九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第十条 采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11:3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内予以审批。  批准日11:30前,卖方会员应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 采

5、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货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手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支付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双方应在现货交易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货物交收和货款支付证明。交易所有权对交易双方的现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十四条 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

6、持仓按协议价格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亏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第十五条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第三章 滚动交割   第十六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合约采用滚动交割。  第十七条 滚动交割是指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以后,由持有标准仓单和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第十八条 滚动交割由客户提出交割申请,会员代客户办理。办理时间为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

7、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  第十九条 滚动交割流程的第一日是配对日。  (一)卖方申报交割。进入交割月后,同时持有标准仓单(已办理充抵保证金的仓单除外,下同)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持仓和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二)买方申报意向。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可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第二十条 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

8、“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  对于选取的买卖双方,交易所先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仓单数量,在买方和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仓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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