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

ID:13509978

大小:490.50 KB

页数:62页

时间:2018-07-23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_第1页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_第2页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_第3页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_第4页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2年万国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宪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鲤鱼网(http://www.iliyu.com)2012万国专题讲座——宪法专题十六宪法基本理论考点导读【高频考点】1.宪法分类2.宪法渊源3.宪法效力【命题特点】该专题知识点主要通过选择题考查,但有关理论知识(比如宪法基本原则、宪法直接效力)可能会出现在论述题中。对于本专题知识点,经过比较分析后准确记忆即可,无需深究。知识点及实例一、宪法的分类(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2.划分标准: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3.成文宪法:(1)成文宪法,也称文书宪法、制定宪法,

2、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2)17、18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社会契约论是成文宪法思想最重要的渊源。(3)成文宪法是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是资产阶级为了保障人权、确立新的自由主义政权体制而制定出来的。(4)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4.不成文宪法:(1)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是散见于单行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2)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英国之所以产生并长期保持不成文宪法,主要在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以及英国民众对不成文宪法形式的习惯和认同。(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

3、法1.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也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2.划分标准: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3.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1.划分标准:制定宪法的机关。2.钦定宪法:即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钦定宪法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3.民定宪法:即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少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所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

4、属于民定宪法。4.协定宪法:即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如法国1830年宪法。【例16.1】下列有关宪法分类的表述哪些选项正确?【答案】A、B、DA.我国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刚性和民定宪法B.成文宪法未必都是刚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的分类,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D.《钦定宪法大纲》属于钦定性的宪法性文件成功在于执着,鲤鱼网祝大家成功!鲤鱼网(http://www.iliyu.com)二、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宪法基本原则概述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

5、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2.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二)人民主权原则1.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2.根据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的一切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国家的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而已。3.西方国家宪法在形式上一般都承认人民主权,并将其作为民主的一项首要原则,而且在宪法文本中明确规定主权在民。4.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也是主权在民。(三)基本人权原则1.基本人权原

6、则要求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2.人权观念的萌芽古已有之,但人权口号是由17、18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首先提出的。他们提出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3.从《共同纲领》开始,我国宪法都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后,基本人权原则表现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四)法治原则1.法治概念(1)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2)法治的核心思想是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律之外的

7、特权;(3)法治的基本价值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4)西方国家一般在其宪法规定和政治实践中贯彻法治精神,并一般都在宪法中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我国宪法规定的“法治国家”我国现行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处的“法治国家”既包括实质意义的法治内涵,也包括形式意义的法治要素,是一种综合性的概念,体现了维护宪法秩序的基本要求。(五)权力制约原则1.含义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

8、国家权力的制约。2.原因权力制约原则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决定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1)宪法的逻辑起点是人民主权原则。而人民主权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分离,为保障国家权力所有者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并使这种保障机制具有足够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