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

ID:14021103

大小:409.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07-25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_第1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_第2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_第3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_第4页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_第5页
资源描述: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指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引(2018年5月)目录资本项目管理31.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31.1.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金额超30万美元的)32.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6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72.2.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102.3.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122.4.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122.5.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153.外债及租赁对外债权相关的外汇管理153.1.外债登记管理163.1.外债登记管理163.1.1.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163.1.2.非银行债务人异地开户及开立2个以上外债账

2、户核准193.1.3.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213.1.4.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213.1.5.外债注销登记223.5.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244.跨境担保外汇管理254.1.内保外贷逐笔登记254.2.内保外贷变更登记274.3.内保外贷注销登记284.4.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284.5.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284.6.金融机构外保内贷履约购结汇285.证券投资项下相关的外汇管理295.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外汇登记295.2.境内股东境外持股外汇登记305.3.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变更305.4.境内股东境外持股外

3、汇登记变更315.5.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外汇登记注销315.6.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325.7.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年度付汇额度申请326.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336.1.个人移民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336.2.个人继承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审批35注:1、本业务办理指引谨供参考,如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2、本业务办理指引仅限于上海地区使用。38资本项目管理1事项名称: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一、实施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4、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三、办理流程及有关说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格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申请人应按要求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二)在办理业务时,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材料以“简洁、能说明问题”为原则;业务办理完毕,业务申请书(表)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应留存外汇局以存档。如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申请人应向外汇局保证交易真实合法,递交

5、补充提交承诺书后,可申请办理直接投资项下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应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三)对于本操作指南中未明确规定但确有合理需求的资本项目业务,申请人可提请上海分局研究并向上一级外汇局请示。相关业务管理原则明确的,可向上海分局申请按照资本项目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相关要求办理。(四)申请人应配合外汇局开展相关资本项目业务办理合规性的现场及非现场核查工作。(五)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格式表格”四、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科室:外资科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办理地点:陆家嘴东路181号服务大

6、厅53号窗口联系电话:58845470五、业务管理具体内容1.1事项名称: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金额超30万美元的)(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4.其他相关法规(二)申请条件、办理材料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前期费用

7、确需超过30万美元的证明文件。(三)办理时限需集体审议处理,于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四)授权范围前期费用额超过30万美元的前期费用,需要集体审议处理,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分局(外汇管理部)办理。38附表: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企业名称:注册币种:一、申请事项□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前期费用主要用途:□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成立方式:□新设□并购(□转股并购□增资并购□资产并购)□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基本信息变更□增资□减资(□减外方实际出资□外方出资义务减少□中方减资)□先行回收投资□出资方式变更□注册币种变更□股权

8、转让(□中方转外方□外方转中方□外方转外方□中方转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