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操作指南

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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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操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妇联、农信社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指南。第二条本指南在“十三五”龙胜脱贫攻坚时期有效。第三条扶贫小额信贷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妇联及合作金融机构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合作金融机构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鼓励支持其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第四条扶贫小额信贷以下简称专项贷款。第二章成立专项贷款工作协调机构第五条县级成立由扶贫、财政、妇联、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专项贷款工作机构,突出县级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专项贷款工作,加强统筹推

2、进全县专项贷款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确保对象、需求精准。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宣传。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农商行开展贫困农户信用档案评级授信。负责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贫困户合股经营和入股分红的企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监管等。——县财政局。做好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等工作。负责牵头会同扶贫、金融机构制定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金融机构、扶贫部门提交贴息申请材料的审核和贴息资金的划拨。——县妇联。协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妇女的户的专项贷款工作,组

3、织信用良好、有贷款需求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妇女获取专项贷款自主创业、参股分红实现增收,帮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乡村旅游农家乐示范点和扶贫合作社获取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开展对贫困户妇女有关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等“大篷车”进村宣传培训工作。——农村商业银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行内评级授信指标体系;负责贫困户评级授信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对贫困户评级予以审定授信;负责贫困户贷款申请的审定及发展项目的评估,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负责专项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联系人参与贫困户信用评级、贷

4、款申请审核、贷款使用监督,及时为贫困户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和指导贫困户选择发展项目,协助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服务等。第六条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乡(镇)对村考核办法,将专项贷款工作纳入对村综合目标考核;负责本乡(镇)专项贷款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完成本乡(镇)所有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结合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贫困户申请贷款和选准致富项目;引导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并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确保项目有市场、有效益,降低贷款的风险;负责检查

5、、监督、评估贷款的使用和效益;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典型案例;接受和处理专项贷款投诉。第七条成立村专项贷款工作小组。村专项贷款工作小组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乡(镇)驻村干部、村妇代会主任、金融机构包片信贷员、村支书、村主任和群众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完成贫困户评级工作,并对评级授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负责指导贫困户选择致富项目;审核贫困户贷款申请并向各金融机构提出推荐意见;负责监管贷款资金的使用;负责贷款风险防控并协助金融机构催收贷款本息;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项目效果。第八条开展专项贷款具体工

6、作部门的工作经费从自治区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规定提取和县年度预算安排的工作经费中解决。第三章专项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及贴息第九条贷款对象。全县2015年底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给予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以及失地贫困农民、贫困大学毕业生、贫困复退军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等。第十条贷款用途。扶贫专项贷款用于凡能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维修、加工、餐饮等服务业,销售、收购等工商业,以及易地搬迁的建房购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以解决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贷款自

7、我发展。同时,引导和支持贫困户利用专项贷款资金入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合作经营或入股分红,解决有能力但无产业发展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户增收问题。第十一条根据信用评级和实际需要,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含3年)的免抵押、免担保、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对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贫困户,可申请6—10万元的扶贫小额担保贷款,贫困户每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含3年)的全额贴息。对已获得专项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仍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享受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补助;

8、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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