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0章尤德爵士遗孀尤德爵士夫人

第1140章尤德爵士遗孀尤德爵士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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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40章尤德爵士遗孀尤德爵士夫人摘要:本条例旨在设立一个命名为“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的信托基金,以及就该基金的管理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1987年4月1日](本为1987年第12号)第1140章第1条简称本条例可引称为《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条例》。第1140章第2条释议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信托委员会”(BoardofTrustees)指根据第4条设立的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托委员会;“基金”(Fund)指根据第3条设立的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Council)指根据第9条设立的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第1140章第3条基金的设立(1)现设立一个基金,名

2、为“尤德爵士纪念基金”。(2)基金由以下各项组成─(a)在本条例生效日期前捐赠、认捐或遗赠予待设基金的款项及资产,连同从该等款项及资产赚得的任何款项;(b)在本条例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陆续捐赠、认捐或遗赠予信托委员会(及由该会为基金而接受)的款项及资产,或由信托委员会为基金以其他方式获取的款项及资产;及(c)根据第7(d)条累积的基金收益。第1140章第4条受托人附注:具追溯力的修订─见1999年第18号第3条(1)现设立一个永久延续的法人团体,名为“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托委员会”,该会可以该名义起诉与被起诉。(2)信托委员会是基金的受托人。(3)信托委员会的成员如

3、下─(a)主席一名,由行政长官委任;(b)民政事务局局长或其代表,为当然成员;及(由1989年第2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c)其他成员3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由1999年第18号第3条修订)(4)首次根据第(3)(c)款获委任的成员,必须包括尤德爵士遗孀尤德爵士夫人。第1140章第5条印章信托委员会备有法团印章,而用该印章盖印须─(a)由信托委员会藉决议授权或追认;及(b)由信托委员会任何2名成员加签认证,但该2名成员须获信托委员会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为该目的而行事。第1140章第6条基金的运用及目的信托委员会须以信托形式持有基金,

4、按理事会所决定的方式、范围及条件,将基金的收益运用于资助及鼓励香港人接受教育、学习或研究的一般用途,特别是设立助学金,或提供计息或免息贷款─(a)以供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继续接受教育、学习或研究之用;及(b)予香港教育机构,以供促进教育、学习或研究之用。第1140章第7条信托委员会的权力信托委员会可─(a)将基金的任何款项作信托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投资,不论该项投资是否在香港作出,亦不论是否为《受托人条例》(第29章)第4条所特准的投资项目;(b)聘用任何专业人员或财务机构,以就本条例所订的信托委员会职能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事宜向信托委员会提供意见,或按照信托委员会不时

5、以书面作出的一般或特定指示,管理基金款项的投资;(由1989年第48号第2条修订)(c)以信托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方式、条款及保证,借入款项;及(d)将未有根据第6条运用的基金收益或未有根据第8或15条支付的基金收益予以累积。第1140章第8条基金的另外支出信托委员会须从基金的收益支付─(a)信托委员会根据第7(b)条聘用的人或机构的所有费用,及理事会根据第10条聘用的人的所有薪金、津贴和开支;(b)获委任为信托委员会或理事会的成员的非香港居民,因到香港出席信托委员会或理事会的任何会议,或与出席该等会议相关而用于交通及住宿的合理开支;及(c)理事会根据第9A(b)条行

6、使其职能而招致的一切合理开支。(由1997年第30号第2条增补)(由1997年第30号第2条修订)第1140章第9条理事会的设立附注:具追溯力的修订─见1999年第18号第3条(1)现设立一理事会,名为“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由1997年第30号第3条修订)(2)理事会的成员如下─(a)主席一名,由行政长官委任;(b)教育统筹局局长或其代表,为当然成员;(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c)其他5名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由1999年第18号第3条修订)(3)首次根据第(2)(c)款获委任的成员,必须包括尤德爵士遗孀尤德爵士夫人。第1140章第9A条理

7、事会的职能理事会具有以下职能─(a)就关于基金收益的运用和达成基金目的之一切事项,作出决定;及(b)代表信托委员会征求和接受对基金的捐赠、认捐及遗赠。(由1997年第30号第4条增补)第1140章第10条理事会的权力理事会可聘用任何人─(a)就理事会根据本条例所具有的职能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事宜,向理事会提供意见;或(b)执行理事会根据本条例所具有的职能。第1140章第11条根据本条例作出的委任附注:具追溯力的修订─见1999年第18号第3条(1)获行政长官根据本条例委任的人,任期一如委任书所指明,但可由行政长官酌情免任。(2)行政长官须在宪报公告其根据本条例作出的

8、任何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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