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规范6.27

园区管理规范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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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区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园区的建设步伐,提升园区的管理水平,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和谐发展的园区形象,更好地实现服务于青岛市创新体系建设的功能和发挥助力蓝色经济发展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园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条***作为园区的产权所有单位,具有园区的综合公共管理权限。第二章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第四条入驻园区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应佩带所在单位的识别标志或标牌,有统一工装的应着工装,没有相关身份标识的,门卫有责任阻止其进入园区;外来人员进入园区的,门卫先致电相关单位接洽人员进行核实,经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2、园区。对于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的物品有疑问时,门卫有责任以合法方式进行检查核实,相关人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第五条入驻园区单位的公务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私家车辆凭***综合部统一核发的通行牌证进出园区,对未携带通行牌证者将按外来车辆处理;外来车辆进入园区的,门卫致电相关单位接洽人员确认,经证实后,对车辆及随车人员登记后放行。无关车辆和出租车禁止入内。第六条园区内的行驶车辆最高限速20km/h。第七条进入园区的车辆不得损坏园区道路、绿地、花草树木以及设施设备。运输大型、重型设备及危险液体的车辆应严格规范操作,避免造成人员伤害。第八条上级领导来园区视察以及相关单位来园区参观考察的,按《*

3、**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九条进入园区的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内规范停放,不得占道或乱停乱放。第十条入驻园区项目单位的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为其分配指定的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或占用非本单位的车位。第十一条非园区内单位原则上不得在园区内长期停放(不得过夜)。第十二条进入园区的车辆须统一按路面道路标示或指示牌指定的方向行驶。第十三条园区内设置摩托车和自行车车棚,摩托车、自行车须存入车棚并分别整齐排放。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园区规定停放、行驶的车辆,或不服从管理人员正常安排的车辆,管理人员予以警示并记录,超过三次者,入驻园区单位车辆可收回通行证,外来车辆可禁止入园。

4、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五条为确保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凡需在园区内进行工程施工(装修、改造、改建、扩建等)的单位,在开工之前,应将施工方案、装修图纸、以及建筑材料堆放地点、建筑垃圾清运方式等事项说明提交***审核,并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施工保证金,经批准并缴纳施工保证金后方可施工。场地施工期间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或造成园区资产受损的,须从施工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该单位另行赔付。施工保证金在扣除赔偿部分后于施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返还入园单位。第十六条涉及消防变更的施工方案须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消防设施建设须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第十七条入驻园区单位装修施工时,严禁破坏建筑物主体及其

5、承重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消防、水、电、暖等现有管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变,须征得***书面同意。第十八条凡在施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造成园区内设施损坏、道路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或恢复,逾期不清理或恢复的,由***组织清理恢复,费用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护栏和挡板等安全防务措施。一般情况下,施工不得占用园区道路和公共用地,不得妨碍交通及人员的活动。第二十条入驻园区单位进行施工建设或生产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园区道路或公共用地的,应提前向***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貌。遇有(领导视察等)紧急、特殊情况,应无条件

6、暂停占用并立即清理占道(地)物品。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道路和场地的,***有权责令当事单位恢复原貌并根据损害情况予以罚款。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入驻园区项目须通过***的环保可行性论证和高新区的环保评审。第二十二条入驻园区项目的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青岛市、高新区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青岛市或高新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第二十三条入驻园区项目在装修和研发、中试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对园区公共设施及环境的破坏。第二十四条入驻园区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定在

7、研发、中试过程中的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的处理措施,制度和预案提交***备案。第二十五条***可采取日常临检、外聘专家或环评机构监督、公众调查等方式,随时监管入驻园区项目的环保状况。第二十六条入驻园区项目如因环保不力引发事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勒令项目具体操作单位消除环境污染损害影响,恢复原貌;停止造成污染损害的活动,实施整改;进行相应罚款;缩短合同规定在园时间;限期退出园区。如因环境污染损害造成人员伤害或触犯法律法规,项目具体操作单位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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