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

ID:1441516

大小:131.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7-11-11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_第1页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_第2页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_第3页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_第4页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各县区法院、中院各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试行)》已于经中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案件质量评查表2:    庭案件质量评查统计表3:    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统计表4:重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表5:    重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统计表6:不合格案件初步审查意见反馈表7:优秀案件评查推荐表-25--25-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统一评查标准,强化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的

2、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在审判业务部门自查、审判委员会委员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时,应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等次作出评定。第二条 案件质量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案件质量评查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得分75分以上的案件可评定为合格案件,得分界于75分-60分之间的案件可评定为基本合格案件,得分不足60分的案件可评定为不合格案件。对于得分在95分以上的疑难或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经评查认为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质量特别突出的,可评定为优秀案件。-25-评定为不合格、优秀等次的案件经质评组初步审查后,

3、由分管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认定。第三条 各类案件评分分值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一)立案案件满分100分,其中立案审查及处理方面80分,法律文书方面17分,卷宗装订方面3分;(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案件审理方面80分,法律文书方面17分,卷宗装订方面3分;(三)执行案件满分100分,执行工作方面80分,法律文书方面17分,卷宗装订方面3分;(四)鉴定案件满分100分,鉴定工作方面80分,法律文书方面17分,卷宗装订方面3分。第四条 国家赔偿案件参照行政案件评分标准进行评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根据案件的

4、性质,分别参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查。第五条 对以下明显违反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再评分。(一)严重违反诉讼法关于回避、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审判组织等方面的规定,导致案件被重审或再审的;(二)私自制作诉讼执行文书或在制作诉讼执行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三)对明显无管辖权的案件,未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25-审理的;(四)诉讼主体错误的;(五)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案件裁判结果重大错误的;(六)引用法律、司法解释错误,导致案件裁判结果重大错误的;(七)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并

5、无不当,但案件裁判结果重大错误的;(八)案件被确认为国家赔偿的;(九)被二审、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是因新证据、法官自由裁量及其他特殊原因改判或发回重审,可不予认定为不合格案件的除外;(十)鉴定案件委托没有鉴定资质机构,鉴定结论被采用,导致案件错误处理的;(十一)具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情形,经审判委员会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案件的。二 立案案件质量评分标准第六条 立案案件存在以下情形的扣25分:(一)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或对不予受理的案件,未依法裁定(决定)的;(二)未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告知错误,影响当-25-事人

6、合法权益的;(三)对其他法院移送的案件,违反法律规定再移送、退回原法院或不依法立案的;(四)未经批准超级别管辖的;(五)对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未尽告知义务即将案件按撤诉处理,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六)违反诉讼收费管理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对当事人减收、免收诉讼费用的;(七)法律文书漏送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七条 立案案件存在其他情形的,按照以下情况分别扣分:(一)立案登记表和案件移送表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扣2-3分;(二)案由、案号不规范、不完整的,扣3分;(三)案件受理费收、缓等手续不全的,扣5分;(四)立案审查的各个环节违反

7、法定期限规定的,每出现一处扣5分;(五)违反上诉案件移送管理规定,迟延移送上诉案件的,扣5分;(六)诉讼参加人的手续不完备的,扣5分;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审查不当的,扣5分;(七)未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告知错误,但未影-25-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扣5分;未依法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扣5分;(八)诉讼证据材料应注明提供人而未注明的,扣3分;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未与原件核对的,扣3分;(九)庭审、听证笔录未经当事人签名或当事人拒绝签名未说明情况或笔录更改处当事人未签名的,扣3-5分;(十)合议笔录不规范或没有按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