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ID:14560906

大小:63.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9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_第1页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_第2页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_第3页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_第4页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城管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政务公开窗口办事指南许可项目之一: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办事指南许可项目: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许可对象: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依据:1、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发布)第四章第二十二条;2、《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05年发布)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许可条件:1、申请人须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的行为人;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须关闭、闲置、拆除城区内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许可范围:1、“关闭、闲置生活垃圾设施、场所”:按辖区范围在区城管局政务窗口申报受理;2、“拆除存放生活垃

2、圾设施场所”:辖区市容环卫维护部门初审,区城管局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城管局政务窗口申报受理。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4)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5)辖区办事处和市容环卫局,同意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书面材料;(6)项目赔偿或重建等合同、协议书;(7)赔偿或重建履约的相关证明材料;(8)其他有关批件。许可收费:不收费。许可时限: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市(区)城管政务窗口申报受理→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或区城管局业务科审查→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区局领导决定

3、→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备案→市城管政务窗口核准发证。许可结果: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关闭、闲置、拆除垃圾收集站(点)的许可决定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结果,并退回申请材料。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许可项目之二: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审批办事指南许可项目: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许可对象:特殊车辆行驶申请人许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198号令第四章第28条。许可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4、织;2、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3、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确实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许可范围:城区所有主次道路。申请材料:(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书面申请;(2)特殊车辆的行驶证、特殊车辆驾驶人所持有的驾驶证等有效证照;(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4)申请单位的理赔承诺书。许可收费:不收费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许可程序:市城管局政务窗口申请、受理→市城管局业务处审查→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决定→市城管局政务窗口核准发证。许可结果:符合条件的,发放《长沙市特殊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并电话通知

5、当事人,退还其申请材料。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许可项目之三: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指南许可项目: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许可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198号令第四章第29条。许可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2、因建设需要敷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含自来水管、光(电)缆线、煤气管道、下水道工程和各种杆线等附属设施的;3、因更换、移植开挖管线、杆线等设施的;4、因管线

6、发生故障需要抢修的。许可范围:1、城区“主次干道及‘四广场’在市城管局政务窗口申报受理;2、除此之外的均在各区城管局政务窗口申报受理。申请材料: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书面申请;2、申请施工平面示意图;3、所辖市政维护部门的初审意见;4、其他有关批件:(1)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2)长沙市规划局审核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3)因管线发生故障的凭抢修报告单补办手续;许可收费: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7条;2、收费标准: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许可时限:7个工作

7、日。许可程序:市(区)城管政务窗口申请、受理→市城管局市政管理处或区城管局业务科审查→市(区)局领导决定→市城管局市政管理处备案→市(区)城管政务窗口核准发证。许可结果:符合条件的,发放《长沙市城市道路管线、杆线设置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并电话通知当事人,退还其申请材料。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许可项目之四: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指南许可项目: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许可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依据: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

8、务院(1992)101号令第二章第1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