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和业务办理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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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和业务办理索引一、主要职能1、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3、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岗位援助补贴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就业集结号发布用工信息6、求职登记及职业介绍7、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和年审8、用工登记备案管理9、劳动保障事务代理10、单纯档案托管二、主要业务办理(一)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失业人员2、办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

2、]34号、关于印发《郴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郴劳社[2009]108号)3、办理程序:(1)失业登记: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登记证》,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在全市公共就业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汇总上报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审核合格的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上报市职业介绍服

3、务中心,最后逐级下发。(2)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新招用失业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应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其原失业登记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4、办理条件:(1)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

4、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2)就业登记1、失业人员以下列情形之一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办理就业登记,《登记证》上的失业登记记录失效:①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的;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③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需提交的资料:(1)失业登记本市城

5、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登记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

6、明;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2)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新招用失业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时,须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②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被录用人员的《登记证》;④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

7、资料证书;⑤其他规定的资料。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应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其原失业登记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①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登记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②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登记证》办理。6、办理时限:失业登记:19个工作日就业登记:7个工作日(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1、办理对象:就业困难人员2、办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

8、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关于印发《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郴劳社[2009]109号)3、办理程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应遵循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乡镇)初审、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4、办理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年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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