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ID:14714558

大小:76.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30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_第1页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_第2页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_第3页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_第4页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河南科技大学阶段论文题目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姓名__胡世豪__院系__法学院__专业__法学__指导教师__张胜全__2011年6月10日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ANALYSETHECAUSALITYOFCRIMIANLLAW摘要:刑法因果关系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实践中由于各种相关事实因素之间相互纠结缠绕,任何理论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亦都有难以自圆其说之处。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条件说随会导致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范围不当扩大,但在我国的犯罪成立体系下,可以通过实行行为、危害结果、主观罪过有无的判断来合理限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关键词:我国的学说;

2、评价;支持条件说的理由Abstract:Causalityofcriminallawplaysasignificantroleincriminallaw.butinpractice,anydoctrineisbothreasonableanddefectiveCondition-theoryexpandsthescopeofcriminalresponsibility,butinourcriminallawsystem,wecanlimittherangeofcriminalliabilitybydangerousact,dangerousre

3、sultandsubjectiveaspectsofcrime.Keywords:Domesticschools;Evaluation;Advocacyofconditiontheory目录引言………………………………………………………………………1一、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的意义…………………………………………1二、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2(一)条件说……………………………………………………………………(二)相当因果关系说…………………………………………………………(三)双层次因果关系说………………………………………

4、………………(四)客观归责理论………………………………………………………………三、对后三种学说的评析………………………………………………四、条件说的合理性分析………………………………………………五、结语……………………………………………………………………六、注释……………………………………………………………………七、参考文献………………………………………………………………引言一直以来,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在理论上争论不休,也正是这种自由、各抒己见的活跃学术氛围,为理论的创新与前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我国刑法学研究过程中,历史上存在偶然必然因果关系说

5、与偶然因果关系说之纷争,目前,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以及对国外学说的引进与吸收,又形成了新的理论,为刑法的适用提供了较为明确具体的指导。可是因果关系的复杂性,综合性,很难用一原则抽象囊概形形色色、所有的可能情形,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什么是指导可归咎因果关系的原则?一个可能的回答就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原则”[1]美格兰威里.威廉姆斯著:《刑法学教科书》1978年第一版,第329页。1]而刑法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毕竟需要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指导的,这就需要理论间的相互吸收,原则之外存在着例外,以尽可能达到实用的效果,指导司法。一.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的意

6、义考察刑法因果关系的意义,总的来说,就是确认构成要件的结果是由谁所实施的构成要件行为引起的,以及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以便提供成立该种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2]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0页。2]这是从定罪的角度概括了因果关系的研究意义,实际上,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探讨因果关系的意义,并不止于定罪,实际上还涉及到量刑。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内容来看,研究因果关系的意义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为判断是否成立犯罪提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有的犯罪需要行为人引起某种特定结果为成立要件,因此,判断危害行为是否引起

7、该种犯罪结果的原因,就至关重要。如“关于因果关系在犯罪构成的地位,一般认为只有结果犯的情况下才存在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在其他场合则无考察因果关系之必要。”[3]参见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6页。3]二是为判断是否成立犯罪既遂提供依据。在以发生某种特定结果为成立犯罪既遂要件的犯罪中,判断该种结果是不是由行为人的某种行为所引起的,如果能够判断出该结果是该种行为所引起的话,可以说,该行为成立犯罪既遂;相反地,如果得出否定的结论,该行为只能成立犯罪未遂。[4]黎宏:《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5期,第

8、38页。4]三是为正确选择法定刑提供依据。在以实施某种行为,引起某种结果作为提高或降低法定性的场合,如果查明该种行为和所发生的结果之间有具有因果关系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