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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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玉卫计发〔2018〕10号玉溪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玉溪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卫生计生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深化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各项措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4- 一是规范清单管理,彻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主项14子项,清理拟增加4项行政许可事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备案项目9项。二是组织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387项,其中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3115项,“追责情形”共计2509项。三是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19项。四是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保留的8项14子项行政审批事项,与法定时限相比,审批提速76.5%。五是简化优化政府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市县两级卫生计生各级各类证明材料共计519项,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34项,精简取消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1项。六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完成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编制12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及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实现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七是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公布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梳理出28类监督执法事项,杜绝职权滥用、执法扰民情况,方便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八是-14- 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在委政策法规科加挂了行政审批科牌子,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并向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集中,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真正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九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在政务平台网录入许可、处罚、征收、确认等行政职权37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6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4件继续有效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即市政府文件:《玉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玉溪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和《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市卫生计生委文件:《玉溪市卫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不断完善,严格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和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批准前,由政策法规科重点对制定的主体、制定的依据、制定的内容、制定的权限和制定的程序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14-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机制。为规范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对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了规范,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情况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得到健全。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断完善了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决策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14- 二是法律顾问制度得到落实。认真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玉政发〔2015〕84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云卫政法发〔2016〕7号)要求,与云南新海天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其律师作为市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保证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市县区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责得到进一步理顺,监督执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定了《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三是制定了《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玉卫计发〔2017〕89号),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公示2015-2017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玉溪、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1件,在信用云南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2件、行政许可案件1551件。四是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红塔区卫生计生局作为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2017年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5台,10个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和6个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件均在办案过程中全程记录,公开办案过程,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14-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了《玉溪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评查工作,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2017年中旬组织全市开展案卷评查,2017年11月组织全市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共对36个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17件,优秀7件,占42%;合格10件,占58%;没有不合格案卷。行政许可案卷19件,优秀15件,占79%;合格4件,占21%;没有不合格案卷。对评查结果作了通报。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制度,2017年市级机关和市卫生监督局共3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换证培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保障措施,市卫生计生委年度投入法制工作经费15万元,投入市卫生监督局执法经费20万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市卫生监督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缴罚款做到缴前分离,收支两条线,在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考核、表彰、奖励诚信情况报告制度。三是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全年没有应诉案件。-14- 四是建立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开了举报地址、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五是坚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市卫生计生委8大项143项行政许可全部进入政府信息平台。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结果、所有行政审批6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标准全部进入卫生计生网站公示。(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健全法治宣传工作机构,把法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结合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了《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法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玉卫计发〔2017〕93号),制定了《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方案》和《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14-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行政复议受理制度》,调整充实了委行政复议办公室,落实办案场所等有关装备保障,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专项业务培训,使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年内办理行政复议1件,调解行政复议申请2件。三是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玉溪市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能力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信访工作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来访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规定条件的及时进行了告知,确定了办事机制。将《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复议相关政策法规作为法治培训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培训,以强化卫生计生公职人员处置矛盾纠纷,化解医疗事故隐患的能力。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了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了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及时有效化解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14-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委机关坚持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委机关和市直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认真抓好机关干部职工关于《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内法规和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年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今年11月,先后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尊平、市委党校胡伟副教授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参加法治讲座人数达110多人。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依法执业水平。二是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卫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日,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按时上报每月一期的普法简报,已上报11期普法宣传简报,并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登载1期关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要做法的信息。三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公共场所、供管水新参加工作人员及固定人员两年复训一次。内容有《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营养及传染病预防等知识。采取集中培训或到从业企业中培训方式,全市共培训从业人员14138人,其中,市直管单位共培训2期598人。四是-14-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组织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和考试,同时建立了个人学法和考试档案,并将领导干部述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五是认真抓好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根据各级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丰富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认真做好“云南依法治省、云南卫生计生法治、法治在线、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要求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制定宣传推广计划,明确管理人员(专人),做到职工关注用户人数全覆盖。(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领导小组,马跃武主任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委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并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计生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得到强化,违法用权行为得到遏制。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明确了委政策法规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有2人专职办公,投入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切实保障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各项工作经费支出。-14-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政策性强,法律专业性强,法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压力大,难于适应繁重的工作。二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县区的监管责任由卫生执法机构承担,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分析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量日渐增加的情况下,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只有2名同志,不仅要做好这两项工作外,还要承担食品安全等其他大量工作,人少事多的现状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改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好好工作,加强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胜任工作岗位的水平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及有关意见建议经验做法一是高度重视,-14- 采取措施,抓好部署安排。市卫生计生委坚持委办公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责任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和印发了《玉溪卫生计生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玉溪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会议上,分管副主任部署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教育、简政放权和食品安全等工作,要求各县区深入抓好贯彻落实,整体工作做到了全年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法治工作经验在5月、9月全省卫生计生法制工作培训班上作了2次交流。领导重视,措施保障。二是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制定了《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部门合同合法性审查通知》、《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坚持委主任办公会议决策制,对涉及卫生计生重大改革、出台有关政策等重大事项上,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坚持由政策法规科初审或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意见后送主管领导审查,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有效把控了风险。三是加强建设,提升能力。每年坚持举办卫生计生法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培训班,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办案能力,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坚持开展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集中评查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落实。意见建议-14- 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法治人才,为此,要高度重视法治人才的吸收和培养工作,充实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打算一是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的热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依法治省市实践的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思考、探索和实践法治,增强依法行政本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弘扬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确定的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每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贯彻落实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法律服务工作,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巩固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领域,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加大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行政应诉等工作。三是-14- 认真落实普法制度,保障普法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方案,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建立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网上审批等各项工作。推进简化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月15日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月15日印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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