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条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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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评析摘 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25条定义了“根本违约”的概念。尽管该条语言简短,但却意义重大。本文在对公约第25条加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该条在形式和实质内容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该条所反映出的立法意旨,以期能够对正确理解公约关于根本违约的规定以及统一适用公约有所裨益。开题报告/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本违约;问题;价值一、引言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获得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公

2、约的第三部分名为“货物销售”,该部分涵盖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及一方在对方违约时可采取的措施,这是公约的实质部分。第三部分总则的第一条(即第25条)就对根本违约的含义做出了界定,足见该条在公约中的重要程度。其实,第25条乃是正确理解和适用第三部分诸多条款的前提和基础。公约第70条规定若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公约第67至69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救济办法;公约第73条规定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

3、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约时,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今后无效。[1](P125)以上列举的各条款均涉及对“根本违约”一词的理解问题,他们共同构筑了公约根本违约制度的整体。有学者甚至将“根本违约”称作是“公约救济制度的中心概念”。[2]  二、对公约第25条的解读论文代写  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笔者认为对第25条,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一)违反

4、义务  违反义务是认定“根本违约”最要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并不限于合同明确规定的义务,也包括法律和商业惯例规定的明示或默示义务,或当事人的习惯做法、履行过程表明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甚至是附随性义务。[1](P127)对于违反义务的形式,公约第25条并未加以限定,不论是不履行,部分履行,瑕疵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是对义务的违反均可能构成根本违约。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据公约的其他规定有理由不履行义务,那么就不会构成根本违约,例如一方当事人根据公约第71条的规定,在另一方的履约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时中止履行义务就不存在着根本违约的问题。  (二)损害  公约的第25条使用了损害(

5、detriment)一词,但对损害一词的具体含义公约并未予以解释。通常而言,损害指的是金钱上的损失,它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期望损失(expectationloss),一般是指若没有违约发生;另一类是指依赖损失(relianceloss)。[3]公约第25条中的损害是否只限于此种金钱上的损失呢,笔者认为不然。对第25条中的损害一词应做广义的理解,“detriment”一词不同于倾向于物的损坏和人身损害的“damage”一词,也不同于倾向于商业利益和财产损失的“loss”一词,它应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坏、商业机会损失等多种情况。[1](P127-128)开题报告/html

6、/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三)实际上剥夺了受害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首先,剥夺的对象是受害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当事人从货物买卖合同中期待得到的东西主要是商业利益,这也是双方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的初衷和目的。再者,剥夺的程度要达到“实际剥夺”。公约中使用了“substantially”一词,但对何谓“substantially”公约并未进行语义解释或给出示例。实践中,对该词的理解往往因案而异,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在对1978年公约草案所作的评注中指出“损害是否重大,应根据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

7、定,例如合同的金额、违反合同造成的金额损失,或者违反合同对受害人其他活动的影响程度”,该评注具有一定的释义作用,但还是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4](P45)  (四)可预见性  在英美法中,违约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当事人能否预见违约后果并不影响其所承担的责任;而在大陆法中,“过错”是构成违约的一个要件。公约在定义一般违约时采纳了严格责任,但对根本违约的认定则吸收了过错原则,这是公约调和英美法和大陆法的产物。[4](P47)简历大全/html/jianli/  虽然公约提出了可预见性的问题,但对于可预见的时间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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