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ID:15294904

大小:46.0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2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1页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2页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3页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4页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河海校政〔2005〕183号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携带相关材料(如户口、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

2、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研究生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7—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次年六月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

3、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第二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五条研究生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因原学专业已作调整或导师变动,无法继续培养者;2.因事故致伤或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3.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转专业者。申请转专业者,须向所属学院(系)提出申请,经学

4、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确认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国家教育部和省有关部门备案。第六条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确定后,一般不予改换。个别因指导教师工作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改换导师时,研究生所在学院(系)在原专业范围内推荐指导教师。在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和新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第七条研究生注册取得学籍后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第八条外校研究生申请转入本校学习,经研究生院对该生政治、健康和业务审查合格后,征得拟转入院(系)及导师同意,报省教育厅

5、批准方可转入本校有关专业学习,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7—第九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第三章休学与复学第十条研究生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医院证明确需休学,或因其它特殊原因确需休学者,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院(系)负责人审查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予以休学。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

6、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一条已婚女研究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生育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间的医疗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停发其普通奖学金。研究生休学应离校。 第十三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如申请以非毕业生身份创业或到用人单位全职工作,需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负责人审查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予以休学。。休学年限累计最长为二年。第十四条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第十五条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保留其学

7、籍一年。公派出国留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校保留其学籍.第十六条休学—7—(或保留学籍)期满要求复学者,应于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分管院长(系主任)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因病休学者,复学前须向校医院提交县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向学院(系)申请复学。因生育休学者复学前,须经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意,方可向学院(系)申请复学。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未成行而要求恢复学籍者和以研究生身份公派出国未成行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向研究生院申请复学。希望提前复学的休学者,应提前提出申请。研

8、究生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节者,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它相应处理。第四章退学第十七条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