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临安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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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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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安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建筑小品、装饰、修缮、绿化等)。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教育局基建财务科负责全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项目审核;指导项目规划设计;监

2、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管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工作;工程变更单审批;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二)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初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整体性项目由中心直接负责;单个项目由学校负责,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标底编审、招投标、变更联系单、工程决算五个环节。(三)所属学校成立基建办具体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1.基建办人员一般为3人,主任(校长)1人、成员2人组成。校基建办职责:一是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和设备

3、政府采购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校基建办主任职责:负责基建项目的前期、施工、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按合同和审定的决算书签字支付工程款。经办人员配合主任做好基建管理工作。2.直属学校项目由学校基建办组织实施,教育局基建财务科负责监管。3.初中单个项目由学校基建办组织实施,教育局基建财务科、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监管。4.小学、幼儿园项目一般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基建办做好配合工作,教育局基建财务

4、科负责监管。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一)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1.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资金审查同意后,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小项目省略),并报发改局审批。4.委托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分别报发改局和财政局审批。5.施工图纸设计、图审。6.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7.办理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手

5、续。8.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二编或一编一审。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9.办理施工许可证。10.项目施工。11.设备采购、安装、调试。12.项目竣工,投入使用。13.项目决算。(二)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手续繁多,上面未一一列出。审批程序应根据时序穿插、并进,有效缩短时限,并积极争取减免规费。(三)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学校不得擅自投资建设。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根据批准的文件(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学校建设坚持“牢固、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避免脱离当地实际,提高标

6、准建设。第六条工程监理。学校建设项目(包括附属工程、装饰工程)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合同经教育局基建财务科审核后签订。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学校应积极主动与监理公司配合,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特别是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工程发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省、

7、市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合同制。(一)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必须进入市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凡投资在5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临安市教育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执行。(二)中标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学校和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

8、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文本签订前必须经市教育局基建财务科审核。第八条学校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学校应派出专职或兼职基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并做好日记。着重把好“六关”:一是项目班子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到位关;二是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三是建筑材料试验样本采集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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