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

ID:15786691

大小:74.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05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_第1页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_第2页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_第3页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_第4页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_第5页
资源描述:

《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无忧无虑:《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立法调整》Abstract:Inthelightofthenormsintheadministrativelainistrativelitigationlainistrativelaedefectssuchasbeingmiscellaneous,disorderly,omitting,andconflictive.Furthermore,thereappearedtheinconsistencyinsubject,acts,andprocedur

2、es,andthephenomenonofmisplacementsuchasadministrativecoerciveexecutionbeingenforcedbyjudicialorganizations,andjudicialcoerciveenforcementbeingconductedby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s.Theadministrativecoerciveexecutionistheexecutionofthespecificadministrativeacts,andshallbeenfor

3、cedby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sthroughadministrativeprocedure,entofjudicialjudgments,andshallbeexecutedbypeople’scourtsthroughjudicialprocedure.Inaccordanceedandreevaluated,andincorporatedintothedifferentscopesregulatedbyadministrativeprocedurelainistrativelitigationlaakeana

4、dministrativeprocedurelainistrativelitigationlainistration;Execution;Legislation摘 要:以我国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可归结出现行行政法上的八种强制执行行为。这些执行行为所构成的执行制度显有繁杂、零乱、遗漏、矛盾之缺陷,而且出现了主体、行为、程序之间的不协调性,存有行政强制执行由司法机关实施,司法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实施之“错位”现象。代写硕士论文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是对司法裁判的执行,应当由人民法院通过

5、司法程序实施。根据这一理想规则,应对各种执行行为进行改造和重新定位,并把其纳入行政程序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不同范围,从而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确定适用范围上的调整方案。关键词:行政;执行;立法如果我们暂且从广义角度理解“行政法”,那末它应当既包括行政实体法,又包括行政诉讼法。①由此,本文所探讨的“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自然应当覆盖行政管理与司法审查的全过程,即它既包括行政管理中的强制执行制度,也包括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执行行为。立足广义行政法的意义,“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理应指一切由行政法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包括司法解释在内的

6、各种法律解释)所设定,由有关国家机关所实施的旨在直接执行或迫使当事人履行由基础行政行为或司法裁判所确定的行政法上的义务的强制执行行为及制度。在当下的中国既没有《行政强制法》,更没有《行政程序法》的条件下,这种制度大都由我国行政诉讼法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③(以下简称《解释》)所设定,部分由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所衔接。我们不能接受由行政诉讼法规范所规定的强制执行全属于“行政诉讼”执行制度的“逻辑”,因为其中一些由行政诉讼法规范所设定的强制执行行为其“原性”恰恰属于“行政实体法”上的强制执行。与法国一样

7、奉行“诉讼先行”的中国,在缺乏相应的行政实体立法的条件下,这种以程序法规定实体行为的“存在”不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十分有益的。①但当中国正把制定《行政强制法》和《行政程序法》列入研究与起草的议程时,我们再不能安于以“诉讼法”替代“实体法”的“现状”了。我们必须对中国现行“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不论它由《行政诉讼法》还是由其他法所规定,进行分类、定性,帮助其寻找在未来立法中的真正“归宿”。这就是本文的任务。一、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及缺陷当我们进入中国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制度并按一定的标准进行梳理时,就会惊讶地发现它们竟被设计得如此复杂及多

8、样;而且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已远远超过了民事执行制度和刑事执行制度。如果我们用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的时间流程来考察这种强制执行行为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