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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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的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相宜的原则。1.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1)普遍征收(2)价外计税(3)专用发票(4)税率简化2.纳税人身份认定上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

2、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我们知道,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税负支出,以降低现金流出量。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

3、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人。  假定其物资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八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45.9万元(300X17%-300X17%X10%)。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末,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6%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

4、分别缴增值税9.6万元(160×6%)和8.4万元(140×6%)。显然,划小核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27.9万元。3.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为企业递延纳税创造了条件  购进扣税法即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在购进的货物验收入库后,就能申报抵扣,计入当期的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尽管不会降低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但却为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延缓缴税,并利用能货膨胀和时间价值因素相对税负,创造了

5、条件。4.利用市场定价自主权进行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的有关法规对企业市场定价的幅度没有具体限定,即企业拥有《企业法》所赋于的充分的市场定价自主权。这就为企业在利益统一体的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移价格及利润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提供了条件。5.针对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1)不得抵扣的购入固定资产仅限建筑物等不动产(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游艇、摩托车、汽车以外的固定资产暂免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固定资产有具体的限定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b.企

6、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c.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3)机器、设备发生的修理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6.折扣销售和折让的纳税筹划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并不一定按原价销售,而为促使购货方多买货物,往往给予购货方较优惠的价格。税法规定折扣销售可按余额作为应税销售额。7.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1)兼营  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即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以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从税收角度来看,涉及到企业税负轻重,即可进行纳税筹划。兼营主要包括两种:

7、a.税种相同,税率不同;b.不同税种,不同税率。从事以上两种兼营行为的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a.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纳税额。B.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对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收入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其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2)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

8、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既从事这个税项目、又从事那个税的应税项目,两者之间却没有直接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说混合销售行为是不可能分别核算的。  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上述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以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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