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

《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

ID:1629509

大小:29.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12

《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_第1页
《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_第2页
资源描述:

《《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继承法》的作用与不足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指调整因自然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的是因自然人死亡而产生的财产移转关系。我国现行的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至今已二十八年。这二十七年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包括人们的理念与追求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也就是当时的立法背景和理念与当前的立法北京和理念都有了很大区别,继承法在许多的方面已显现出诸多不适应,显示出很多的不足之处,因此需要加以修改完善。面对人口老龄化、独生子

2、女家庭增加、社会贫富差距太大等现实问题。《继承法》需要修正,不仅自身的规范体系应协调一致,还要与我国法律体系相统一,更要与我国当代社会现实相对应。从1985年制定《继承法》到2013年,我国社会已经历经了巨大的社会类型转型。在经济体制方面,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生活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人口控制的方面,计划生育的政策从无到有,并且已经显示出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在信息传递方面,网络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传统的生活与交往方式。人们的财产总量、财富观念、生存环境、道德伦理等都跟随时代的进步而发生了变化。《继承法》的修改

3、应该回应时代变迁所带来的问题。对《继承法》修改中的政策选择有重要影响的大问题有:我国当前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独生子女家庭占主体的社会背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实、现行体制与立法的关系。《继承法》需要修改,一些基础性理论的变革,将会引起继承制度间的结构关系间的调整,进而决定了具体法律规范如何设置以及规范之间的协调方式。立法的目的应需调整。现行《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已不能准确反映《继承法》对继承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所要达到的立法目的,需要修改。首先,遗产承受权利人并不仅是继承权人。受遗赠人、继承人、遗产酌分请求权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都应是遗产继承

4、的参加者,其权益都需要得到保护。其次,在信用关系发达地当今社会,遗产债权人作为了继承的利害关系人,其权益受保护的意义十分重大。因此,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目的,不仅需要保护继承权,还要充分继承与保护相关各方民事主体的权益。所以应当在立法时确立继承法平衡兼顾各个民事主体利益地立法意旨。现行《继承法》由于受保护继承权立法目的的影响,对债权人的保护规则的严重缺失,甚至会构成法律漏洞。对此,需要增加在继承过程中保护债权人的法律规范。一则是强化了债权人的权利;另一则是增加了继承人的义务。可分为如下几点:1.可增加了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对被继承人生前不当处

5、分的撤销权。被继承人生前通过赠与或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导致遗产不当减少,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在继承开始后,由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是以继承人为被告还是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被告,抑或不能提起撤销权之诉,存有疑问。2.可增加了债权人在遗产处理程序上的权利。首先,债权人对遗产有禁止分割保全请求权。其次,债权人启动遗产清算程序的权利。再次,债权人有请求指定和解任遗产管理人的权利。3.可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对受遗赠人以及扶养人的优先权。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仅优先于受遗赠人,还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6、与继承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取得遗产的权利。这是因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产生于扶养协议之前,构成扶养协议的基础情势,扶养人应当在签订协议之时即对被扶养人未来可能的遗产数额作出判断。4.继承人可在遗产分割后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债务。遗产没有清偿债权而被分割,债权人如果没有行使前述”禁止分割保全请求权“和”启动遗产清算程序的权利,则仍有权请求继承人对遗产债务负连带责任。5.应该对遗产清单的制作存有异议权。债权人作为与遗产清单制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对遗产清单有异议时,可以要求由专业机构对遗产清单进行复核。6.可以增加有条件的限定继承。限定继承是继承人以

7、所受遗产为限清偿遗产债务。限定继承本是保护继承人的制度,对照我国现行《继承法》所采用的绝对限定继承相比,我认为应采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来体现了对债权人的保护。遗嘱方式强制有待改善:为了确保遗嘱人终意的真实性,维护遗嘱自由,各国立法对遗嘱方式采强制主义。遗嘱内容可以意思自治,但遗嘱方式禁止意思自治。遗嘱可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电子数据遗嘱、录音遗嘱、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密封遗嘱、口头遗嘱方式设立。但却威胁到遗嘱自由,使遗嘱设立变得繁琐困难。最后我想说,家庭是一个国家、社会伦理规则的发源地,而婚姻与继承在家庭中处于核心的位置。婚姻是

8、所有身份联系的中心,后者是家庭物质传承的重要方式。财产继承是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的,传统的伦理规则在财产继承方面发挥着强大的影响力。所以,继承法较之普通的财产法负担着更重要的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