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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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东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具体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申请、审查和批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本原则】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

2、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鼓励绿色环保、低碳节能、集约节约的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第四条【部门职责】沿海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海洋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审查、审批有关工作。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涉及港口、矿产资源、废弃物处理、安全生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等审批、监督管理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若涉及围填海或海岛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参照《围填海管控办法》与《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出让方式】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

3、当依法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优先保障涉及国防安全、海洋权益、海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用岛。国家重大建设、国防建设、海洋权益维护、公益事业、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项目用岛,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旅游、交通、工业、渔业等经营性用岛,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办法,由省级海洋部门另行制定。第六条【禁止开发利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居民海岛,禁止开发利用:(一)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的海岛;(二)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内的无居民

4、海岛;(三)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和国防用途的无居民海岛。第七条【审批权限】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以下情形外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申请,由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的省级海洋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涉及利用领海基点所在海岛;(二)涉及利用国防用途海岛;(三)涉及利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四)填海连岛或造成海岛自然属性消失的;(五)导致海岛自然地形、地貌严重改变或造成海岛岛体消失的;(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用岛。涉及维护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国防建设等重大利益的用岛,还应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申请受理】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海

5、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的受理。第九条【申请材料】用岛单位或个人向县级或市级海洋部门提出用岛申请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书;(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第十条【开发利用方案和论证报告】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用岛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第十一条【市、县级审查程序】县级海洋部门应当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6、充分征求县有关部门意见后出具审查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级海洋部门。县级未设立海洋部门的直接由市级海洋部门进行审查。市级海洋部门对县级海洋部门报送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等部门以及军事机关意见,出具审查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级海洋部门。第十二条【市、县审查】市、县级海洋部门对用岛项目应当进行下列审查和实地核实:(一)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是否遵循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三)具体方案和项目论证报告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编制,是否切实可行;(四)用岛面积、界址是

7、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属争议;(五)是否对领海基点、国防用途海岛及其周边军事设施和舰艇航道安全等产生影响;(五)是否存在利益相关者,是否已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六)是否存在实际用岛或违法用岛行为,是否已依法查处;(七)有关部门意见是否达成一致。第十三条【省级审查】省级海洋部门对市级海洋部门上报的审查意见和用岛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第十四条【组织评审】省级海洋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

8、干意见执行。第十五条【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省级海洋部门应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拟出让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作为无居民海岛出让使用金征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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